河东区统计局机构信息
河东区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案件查处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拟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定全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经开区和各部门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经开区、各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六)协助各镇街、经开区管理统计工作人员。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各镇街、经开区统计单位由中央、省、市、区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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