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具有河东区户籍,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查看详情→1.申请。由老年人本人、家庭成员或委托代理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提交《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低保身份、年龄、是否已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信息,无需本人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进行能力评估的老年人,由县级民政部门委托具备评估资质和能力的养老服务...
查看详情→答:按照《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临民2021年第2号)规定,“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号)文件规定补助。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依据低...
查看详情→问:低保是否有名额限制?答:低保无名额限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只要符合低保条件,都可以按程序办理
查看详情→ 问:如何线上申请低保? 答: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在首页搜索山东社会大救助,点击“我要申请”,选择需要救助的类型。例如选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阅读申请指南,点击“开始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点击“暂存并下一步”---根据要求上传材料-----点击“提交信息”
查看详情→问:什么是低保备案制度?村(居)“两委”成员近亲属是否不能享受低保? 答: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或享受低保的,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查看详情→问:为什么每个人的低保金不是一样的?答:城乡低保金原则上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农村低保金可以采取补差和分档两种方式发放,对实行分档发放的,不得少于4档,各档计发标准应当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合,严禁实行平均发放
查看详情→问:高龄津贴申报及发放流程是什么?答: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向村(居)委会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经审核合格后报镇街民政办,镇街须对各项资料认真审核合格后及时录入山东数字民政高龄津贴系统,经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后,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个人账户
查看详情→问:如何办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事项?答: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各镇街民政办提出特困申请。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核对授权书及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
查看详情→问:如何办理临时救助事项?答:申请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医疗费缴费收据、报销凭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镇街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民政社会救助移动服务端申请临时救助。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对象可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对象一般在20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损失或无法改变严重后果的,由急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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