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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低保是不是办上了就一直享受?

    ​答:低保不是“终身制”,当在保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时,低保也要随之进行调整,及时作出保障对象增加、减少或取消待遇和低保金的增加、减少或停发等审批决定。对于低保不予批准和停发低保金的,都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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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自2023年1月起,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75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46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57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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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孤儿就学有哪些保障?

    答: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5号)之规定,孤儿等困境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等相应福利保障待遇。对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除领取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外,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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