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内地居民如何办理离婚?答: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二、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二)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跨区域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预约,预审通过后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双方共同签订的书面离婚...
查看详情→问:什么是转移净收入?答: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
查看详情→问:什么是财产净收入?答: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查看详情→问:什么是经营净收入?答: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并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后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查看详情→问:什么是专项社会救助?答: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其他救助帮扶。其他救助帮扶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等
查看详情→问:养老机构备案前需要通过消防检验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
查看详情→问:养老机构是怎样定义的?如何备案?民政解答: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养老机构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
查看详情→问: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或给予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可享受哪些救助内容?民政解答:对审核确认给予低保救助的,自确认之日次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审核确认给予低收入家庭救助的,可按规定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查看详情→问:如何认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民政解答:1、配偶;2、未成年子女(含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下同);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和18周岁以上的重病、重残及其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等);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关系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不包括能独立生活的35周岁以上子女和35周岁以下成年已婚子女)。...
查看详情→问:有没有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的优待政策?民政解答:有,对低保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重病患者、重残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生活特殊困难人员,可通过下列方法之一提高他们的救助水平:(一)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额度增加救助金;(二)对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对象按当地分类施保额度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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