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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生育报销政策?

    答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医保支付限额统一为3000。均不区分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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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答: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普通门诊就医范围扩大为参保地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市内、参保县区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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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文】企业退休、城镇无用人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城市奖扶-移动端申请操作手册

    1.信息填报1.1 首页第一步,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中打开医疗服务,便民服务一栏中点击“城市奖扶申报”应用,点击“继续访问”,进入城市奖扶首页。1.2 填写本人信息第二步,阅读城市奖扶须知,点击“立即填报”。阅读了解申报流程说明,点击“确认”按钮。填写“本人信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填报类型。选择“城镇企业退休人员”的需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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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生育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答: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登记:1.“爱山东”APP或“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2.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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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生育登记的对象有哪些?

    答:1.凡生育子女的人口,均应办理生育登记。2.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在本省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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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储存的企业在粮食仓储方面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粮食收购者、从事粮食储存的企业(以下简称粮食储存企业)使用的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与储存品种、规模、周期等相适应的仓储条件,减少粮食储存损耗。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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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粮食收购企业是否需要上报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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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粮食经营者具体包括哪些?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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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经营散装食品要注意什么?

    答:经营散装食品首先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直接接触散装食品的经营人员要办理健康证明,其次索要供货商资质信息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然后具备盛放散装食品的干净容器和设备,并在容器或设备的显要位置公示散装食品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要求、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最后要做好散装食品的防尘防蝇等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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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各类市场主体每年年报公示的时间及方式是怎样的?

    答:一、年报公示的主体范围凡上一年度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二、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三、年报方式1.网上填报: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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