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具备: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场所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查看详情→问:收养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查看详情→问: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民政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还分别对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收养作出了规定
查看详情→有没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案例可以参考操作?答:案例1:机电伺服电子助力器 一、企业提供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研发目标和内容 企业分析国内外电子助力制动系统的现状以及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技术的发展前景,提出了该项目研发目标,使制动系统在具备足够制动效能的基础上,实现比现行标准更快的响应速度、更精确的制动压力控制及主动...
查看详情→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后,在汇算清缴时还需对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进行纳税申报吗?答: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主要目的是减少企业10月份申报期的应纳税额,从而增加企业资金流,减少企业资金压力。 企业在次年办理上年度汇算清缴时,对10月份申报期已享受的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还需与第四季度的研发费用一起...
查看详情→答:1、基础减振、管道外壳阻尼、软连接2、消声器3、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屏障、厂房隔声4、吸声喷涂5、其他
查看详情→企业在10月份申报期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怎么填写申报表,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吗?答: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研发费用、生产费用与研发费用混在一起不能准确核算等情形,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
查看详情→答:泵、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发电机、振动筛、球磨机、破碎机、切割机、汽轮机、磨煤机焚烧炉、排气放空设备、其他
查看详情→答:严格定义来说,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油发动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打桩机、铲车、旋挖机等,以及其它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
查看详情→答: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不设起付线,按6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另外,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和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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