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请问此次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器具新政,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设备、器具,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可以选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同时允许按100%在税前加计...
查看详情→一般是在每年的四到十月份,具体时间可以及时关注河东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和各乡镇卫生院的通知
查看详情→一、适用对象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 上述企业应为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二、政策内容(一)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
查看详情→2022年10月31前退休企业独生子女父母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16年1月22日公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查看详情→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4号)文件规定,2022—2023年,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省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查看详情→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文件规定,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等,扩大网络零售。指导现有综合性电商平台、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向集交易、支付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电商平台转型。培育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加大对电商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1亿元以...
查看详情→(一)企业申报。包括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每年底,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粮食应急工作实际和布局规划,可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综合实力和应急保供能力较强、经营情况良好、符合布局要求、具备社会责任感的涉粮企业,自主申报特定类型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也可在涉粮企业自愿的前提下,择优推荐。(二)初步确定。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对申报企业信息严格把关...
查看详情→答: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2〕42号文件规定,推动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统筹做好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存量挖潜,以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参与建设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
查看详情→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基础上,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进行相关信息填报。(1)网站右上方设有“企业申报”入口,首次登陆需先进行用户注册;(2)新注册用户需及时登陆系统,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下完善企业注册信息;(3)填写完基本信息完善表后,要按照保存、打印、...
查看详情→100周岁可以办理长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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