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对通过自建或租赁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当年服务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查看详情→我公司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在第四季度购置了一台设备,预计不会用于研发,还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答:《公告》所明确的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政策,是独立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并不要求企业购置的设备、器具必须用于研发。因此,你公司购置的设备,无论是否用于研发,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以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查看详情→补贴对象:全区种粮(小麦)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流程:农民自报告,村初核,镇街审核,镇、村两级公示,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区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查看详情→可以享受以下项目的免费检查:体格检查,血尿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血型,血糖,肝功能,乙肝五项,肾功能,甲状腺功能,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检查,妇科B超检查等
查看详情→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份将购置一台价值100万元的生产设备,符合享受此次新政的条件,如果公司2022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值,形成了亏损,该项固定资产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扣除吗?答:根据《公告》规定,企业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你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查看详情→答:对租赁我市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仓库的企业,按照0.5元/平方米/天标准给予补助。对新建并投入使用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查验场所,按照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现有场地、设备、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并达到跨境电商运营标准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7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查看详情→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2年9月试用,2022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答:按照《公告》、46号公告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
查看详情→答:对开展跨境电商1210进口业务的企业且当年在我市纳统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从青岛、烟台等距离远于青岛的其他港口运输至临沂综合保税区的,给予境内收货人1500元/集装箱(40尺)的运输补贴;对从日照、连云港运输至临沂综合保税区的,给予境内收货人1000元/集装箱(40尺)的运输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查看详情→根据省、市财政下达的中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区核定的小麦面积,测算确定我区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查看详情→超标粮,是指粮食中的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要求。严禁超标粮食加工成口粮进入口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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