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政办发〔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级财政资金,是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上级补助收入)。
第三条 区级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区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 区级财政资金应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区政府综合预算财力。
第五条 区级财政资金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
基本支出资金是指区级预算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部门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的资金,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资金是指区级预算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扶持专门项目或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本级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类、收费执收成本类、定额定项补助类、专项资金类、业务经费类以及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六条 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政策制定,组织财政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实施绩效管理,监督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扶持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区级预算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政策规定,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实行部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 基本支出资金
(一)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单位人员编制,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政策解读和套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区级预算部门应按照《河东区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管理办法》规定,如实准确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分别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和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人员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中的人员信息核定;公用经费按照人均定额标准和单位实有人数核定,人均定额标准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承担的职能、业务特点和财力等因素,分类分档进行核定,适时调整。
(三)区级预算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的人员实际情况和工资、津补贴以及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合理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区级预算部门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后按法定程序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下达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五)预算执行中,因人员增减变化和政策性原因提高工资补贴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减变化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追加或追减部门预算;其他原因如因在职人员晋级晋档以及职称职务调整等原因增支的,原则上不再追加人员经费支出。当年预算执行中增人的,只追加人员经费,不追加公用经费。
(六)区级预算部门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应根据现行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各项支出,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第九条 项目支出资金
(一)项目支出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项目支出应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统筹安排,当年财政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民生、保改革、保重点;
2.科学论证原则。部门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合理安排;
3.跟踪问效原则。财政部门和区级预算部门对预算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跟踪问效,对项目完成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4.与资源存量相结合原则。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应与区级预算部门现有公共资源占有情况相结合,提高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区级预算部门应按照《河东区区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履行单位职能的需要、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各类项目支出预算,并纳入区级预算项目库进行管理。对拟新增或增加支出规模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从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区级预算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报区政府审定,并按法定程序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在法定时限内批复到区级预算部门。
(四)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或超预算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超预算或概算,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区级预算部门应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及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重大项目资金
(一)重大项目是指由财政资金安排或主要由财政资金安排,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面广、与民生事业密切相关的大额资金事项,主要包括:
1.政府收支预算草案及综合预算安排等重大事项;
2.区级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建设项目;
3.基建类项目实施中由于重大规划调整、重要设计变更等,造成概算突破,需追加财政资金的。
(二)重大项目方案一般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区级预算部门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项目资金建议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重大项目决策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议事规则程序办理,不得以文件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集体决策。
(四)区政府作出重大项目决策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将预算和资金批复下达区级预算部门,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
(五)区级城建项目建设资金及政府债券(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区财政部门汇总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区级预算部门的支出应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一律不得动支预备费。
第十二条 预算支出追加
(一)预算执行中,区级预算部门确需追加支出的,应将追加预算申请报区政府,区政府批转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区级预算部门应强化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中一律不追加业务经费类项目支出。对区级预算部门未经区政府批准而擅自确定的支出事项,对擅自超范围、超标准等造成的预算超支,一律不予追加。
(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按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律不得再追加支出;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消化支出缺口,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第十三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区级预算部门一般不得出台增加财政支出或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对必须出台的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应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说明,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应事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通过下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第十四条 对专项资金类项目实行全面清理整合。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取消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归并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资金,调整政策对象交叉、涉及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并对归并整合形成的专项资金重新梳理界定资金使用投向,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具体项目安排,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实施。
严控新增专项资金,凡要求新设立专项资金的,区级预算部门应编制行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明确存续年限,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不得设立专项资金。
对专项资金类项目,应制定管理办法,具体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分配和管理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区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自主申报、竞争选择、部门审核、上报批准等程序确定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合理界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健全以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推动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转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决策机制,主要采取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资金分配方法。
对采取竞争立项分配项目资金的,应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择项目,采取招投标、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第十七条 区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区级预算部门负责对项目材料真实性、技术可行性、方案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投资概预算、绩效目标、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区级预算安排的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60日内分配下达。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应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第十九条 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类专项资金。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基本支出由区级预算部门按照分月用款计划执行;项目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审核拨付,其中工程项目资金,应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程序审核拨付。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保证区级预算部门资金使用权、财政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所有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应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财政部门应对所有财政资金、单位财务核算和集中支付过程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第二十二条 区级预算部门根据时间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申请,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资金;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拨付资金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区级预算部门应加强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发放与争取和组织实施项目有关的奖励、补贴等。除有明确规定外,区级预算部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 区级预算安排的区直项目支出应于当年下达,当年未下达的,年底统一收回,按程序将资金调剂用于经济社会领域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的支出,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并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绩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 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结合预算评审、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审批,对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及转移支付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应加强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区级预算部门编制预算时,要体现产出、结果、成本、效益等绩效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在项目的遴选、排序上重点考虑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并合理匹配预算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下达给区级预算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第二十九条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区级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财政部门应建立重大政策、项目及转移支付绩效跟踪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第三十条 全面开展绩效评价。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区级预算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拓展到财政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等领域,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区级预算部门,作为其加强和改进支出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独立实施,财政部门应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实施绩效激励约束。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政策、项目督促改进,对不应安排的坚决取消,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项目予以调整,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依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第三十三条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建立预算绩效信息报告制度,重大政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向区政府报告,并作为预算编制和完善政策、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政府预决算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度。不断加大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区级预算部门应对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跟踪问效。
第三十五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负责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向财政部门、区级预算部门报送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临东政发〔2019〕13号
相公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关于申请批复相公街道范庄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请示》(相办报〔2019〕3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办事处所报《相公街道范庄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请你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项目征收安置顺利实施,确保人民群众安居宜居。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东政发〔2019〕12号
汤头街道办事处:
你办事处《关于对汤头尹家寨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复垦的申请报告》(汤政字〔2019〕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办事处对汤头尹家寨村居民点进行土地整理复垦。请你办事处按照《汤头街道办事处尹家寨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安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拆迁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质高效完成尹家寨村居民点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此复。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东政发〔2019〕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现将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姚运明同志: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河东区税务局。
李英国同志: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姚运明同志分管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发展和改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科技、大数据、商务、商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节能、电业、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城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区能源工作服务中心;城投公司。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武部、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河东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河东客服中心。
褚冰同志:负责教育、文化、旅游、体育;金融、保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中国银行河东支行、农业银行河东支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河东支行、临商银行河东支行、河东农商行、齐商村镇银行、日照银行、莱商银行、河东人寿公司、河东人保公司;河东广电网络公司。
郭飞跃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房产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人民防空、抗震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河东规划分局。
牛树超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民营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石油、通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李英国同志抓招商工作。
分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河东交通运输分局、河东区公路局;区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河东移动分公司、河东联通分公司、河东电信分公司。
吴世强同志: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扶贫、水务、供销、烟草、河道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公安、交警、司法、信访、社会稳定、红十字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办、区水务局、区供销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区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区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河东环保分局、河东烟草专卖局、河东河道管理局、河东公安分局、河东交警大队、区法院、区检察院、河东区红十字会。
徐彬同志:协助李英国同志抓商务、招商、科技工作;协助褚冰同志抓金融、保险工作。
薛晓燕同志: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工作。协助李英国同志做好群团联系工作;协助吴世强同志抓农业农村、扶贫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诸葛夫杰同志: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区政府各位副区长实行依次替补工作制。各位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东政办发〔2019〕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河东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精神,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依法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定,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2019年5月底前)。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积极配合,制定排查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以镇街、经开区为单位,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二)全面整改(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由区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规划、教体、编制、财政、民政、行政审批等部门联合各镇街、经开区,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原则,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需要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未规划幼儿园的。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镇街、经开区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教育部门负责提出已建成居住区需配套幼儿园学位及建设规模需求,规划部门负责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
对正在建设的居住区达到配建标准未规划幼儿园的,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尽快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从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配建幼儿园标准。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对达不到3000人规模的,必须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具体由规划、教体、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共同监管协调。
(二)规划幼儿园不足的。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镇街、经开区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协调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三)建设不到位的。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住建部门要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竣工后,区教育和体育局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移交不到位的。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移交教体部门的,或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由住建部门责成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办理所占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的,限期交付教体部门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
(五)使用不到位的。对已移交的配套幼儿园,教体部门应当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需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并做好幼儿园教职工核编工作。对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没有进行法人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体部门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住建、教体、自然资源、编办、民政、规划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经开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工作推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移交、登记、举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晰各项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及配合部门,建立联审联管、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摸底排查、全面整改、专项督查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体部门要参与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主动了解每个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严格依据标准审核把关,切实把移交的幼儿园办好。在专项治理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有关事宜,要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尽快办理。
(三)加大监管力度。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没有依规依标配建并移交,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或配套建设幼儿园资源流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进行专项督导,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重点抽查。各镇街、经开区要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措施,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附件: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褚 冰 区政府副区长
郭飞跃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 迎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徐进春 区住建局局长
成员:李宝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许辉 区城建中心副主任
法 展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久强 区委编办副主任
李振波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体育中心主任
陈正平 区住建局副局长
董宜雯 区民政局副局长
颜盛春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洪波 河东规划分局副局长
河东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徐进春、周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河东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临沂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政府责任,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正常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集中整顿、全面清理全区各类无证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原则
(一)落实政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经开区要建立健全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组织机构,发挥村居社区作用,负责开展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坚持改革创新,简化审批程序。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幼儿园准入门槛。结合放管服改革,实施全链条管理,建立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公办幼儿园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民办幼儿园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不再办理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
(三)坚持分类整治,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准入一批、取缔一批、一园一案”的原则,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避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治理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准入一批(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无证幼儿园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给予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分为区级一类、二类和三类。
1.区级一类: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均达标且证件齐全的幼儿园,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区级一类《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三年。每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此类园所定期年检,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降级处理。如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取缔,并收回《办学许可证》。
2.区级二类: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且不存在安全隐患,但暂时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和消防许可等相关证明的幼儿园,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区级二类《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二年。此类园所每半年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如发现存在办学违规违纪、安全隐患、教师师德师风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立即取缔,并收回《办学许可证》。
3.区级三类:对于偏远镇街的幼儿园,办园条件简陋,但无重大安全隐患,由于村居分散,有效服务半径内无合格幼儿园供幼儿分流,短期内还需保留的,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区级三类《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一年。此类园所每月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待服务半径内有合格幼儿园规划建设完成后,再予以取缔,并收回《办学许可证》。
(二)取缔一批(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对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办园随意性强,主观上不接受管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做好依法取缔行动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公示公告,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防止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再次开班招生。公安部门做好无证幼儿园取缔过程中的秩序维护,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经开区要将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调度,区政府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镇街、经开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长效机制。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各镇街、经开区及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对无法按照标准筹建的要及时制止。对在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瞒报漏报无证幼儿园情况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惩。
(三)及时报送情况。要及时掌握、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加强工作信息交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附件:河东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河东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褚 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宝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迎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维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成员:王久强 区委编办副主任
陈正平 区住建局副局长
董宜雯 区民政局副局长
贾俊国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葛文兴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魏孝圣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洪波 河东规划分局副局长
孙建亭 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艳艳 九曲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姜 琨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诸葛祥杰 汤河镇副镇长
吴彩娟 相公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刘金凤 八湖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
姜淑玲 郑旺镇副镇长
张其谦 太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丽娜 汤头街道社会稳定办副主任
赵太国 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河东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周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临东政办发〔2019〕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更好满足全区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河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规定、《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要求,切实做好《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鲁政发〔2016〕29号)中期评估检查准备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做好迎评工作,加快推进全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任务目标
到2020年底,河东区建成“三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体育公园);各镇街、经开区全部建有“两个一”工程(九曲街道、太平街道、凤凰岭街道建成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其他镇街、经开区建成一个灯光篮球场和一个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建成一个多功能文体广场,实现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河东主城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7块以上。
二、标准要求
(一)区级公共体育设施
1.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2000—4000平方米,且用于体育健身的室内场地面积总和≥1500平方米。至少有1个大空间健身用房(馆内健身场地净空高度不小于7米、健身场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小空间健身用房(馆内健身场地净空高度不小于3.5米,健身场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活动场所)累计≥500平方米;服务功能用房累计≥100平方米。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场地种类≥8种,必备场地项目包括:1个大空间球类健身用房、1个乒乓球健身用房、1个体能训练健身用房、1个体质测试功能用房。
2.公共体育场。基本建设内容包括标准田径塑胶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看台等。标准田径跑道周长为400米,弯道半径为36.5米,两圆心距(直段)为84.39米;环形跑道8米,直跑道8—10条,每条跑道宽1.22米。标准足球场地为105米×68米,可以将标准足球场划为分若干个小足球场使用(不对社会开放的学校操场不在统计范围)。
3.体育公园。具有体育特色、规模较大、项目多样的户外公共体育场地,陆地面积≥10000平方米,体育休闲用地40%以上,绿化用地35%以上,体育项目不少于10项,以户外体育项目为主,配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排球、足球、门球等笼式健身场地以及健身步道、健身路径、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等体育项目。
(二)镇(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
1.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200—2000平方米,且用于体育健身的室内场地面积总和≥1000平方米。至少有1个大空间健身用房,小空间健身用房累计≥200平方米;服务功能用房累计≥40平方米。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场地种类≥5种,必配场地项目包括乒乓球场地、体质测试室、棋牌室。
2.灯光篮球场。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地,看台座席数量不限。篮球场面层硬化面积至少608平方米(长32米,宽19米),活动区域上空无障碍区至少7米,灯杆高度在6米以上,灯光水平照度不低于150勒克斯。
3.多功能运动场。室外健身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可以是多功能转换场地(即一块场地可以重叠画线),也可以是2种以上健身场地平行分布。设施配置可满足篮球、排球、足球、门球、网球、羽毛球综合使用;同时包括健身路径(12件一组,不含告示牌)、健身步道等项目。
(三)行政村(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
建设一个篮球场、两张乒乓球台(可替换为其他运动设施);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偏远地区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合并计算场地面积),安装12件以上健身路径器材(不含告示牌)。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公共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三、时间要求
(一)2019年5月底前。各镇街、经开区对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标准进行自查,对于已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提升计划,更好地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对于未建设或不达标的项目,要抓紧论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新建、改建计划。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做好摸底工作。
(二)2019年6月底前。落实项目选址、用地指标、建设资金保障,完成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手续,基本完成工程设计、施工招标等工作,力争所有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
(三)2019年12月底前。镇街、村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四)2020年7月底前。区级新建、改扩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四、资金需求
根据《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我区需新建区全民健身中心一处,改建区公共体育场一处,提升区体育公园一处;新建镇街全民健身中心3处,灯光篮球场6处,多功能运动场9处。新建区全民健身中心和改建区公共体育场所需资金由河东城投公司市场化运作,提升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纳入区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区政府将对各镇街、临空经济区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区2019年重点民生事项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范围。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临空经济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全民健身中心和区公共体育场由河东城投公司负责,区体育公园由区住建局负责,镇街“两个一”工程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镇街、经开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资金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及时拨付。区教育和体育局要认真对照《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各项指标,列出任务清单,细化责任,认真贯彻实施,并抓好自评、总结、文件上报等工作。河东规划分局要做好各项目的规划、审批,并会同教体、财政等部门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调整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项目选址、用地指标。区住建局要做好项目基建、新建、改造审批工作;要认真做好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各镇街、经开区、区住建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城投公司要和各部门单位积极沟通,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在各时间节点前完成工作任务。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河东区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各镇街、经开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扎实顺利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项目清单
附件
河东区公共体育设施项目清单
| 序号 | 范围 | 项目 | 地址 | 建设内容 | 建筑面积 | 投入资金(万元) | 责任单位 |
| 1 | 区级 | 全民健身中心 | 南京路以南,智圣路交以东 | 室内健身用房及服务用房 | 2.5万平米 | 20000 | 区城投公司 |
| 2 | 公共体育场 | 临沂第24中学操场 | 增设看台,隔离设施 | 1万平米 | 2000 | 区城投公司 | |
| 3 | 体育公园 | 智诚路以西,凤翔街以南 | 增设排球场(2个)、门球场(6个)、网球场(2个) | 体育休闲用地≥4000平方米 | 120 | 区住建局 | |
| 4 | 镇街 | 全民健身中心 | 九曲街道、太平街道、凤凰岭街道驻地 | 室内健身用房及服务用房,室外健身场地、健步道 | 1200—2000平方米 | 900 | 九曲街道、太平街道、凤凰岭街道 |
| 5 | 灯光篮球场 | 经开区、相公街道、汤头街道,郑旺镇、八湖镇、汤河镇驻地 | 看台、灯光篮球场 | 看台座席数量不限。篮球场面层硬化面积≥608平方米 | 300 | 相公街道、汤头街道,郑旺镇、八湖镇、汤河镇、经开区 | |
| 6 | 多功能运动场 | 各镇街、经开区驻地 | 室外健身场地、健步道 | 室外健身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 | 270 | 各镇街、经开区 | |
| 7 | 村级 | 村居健身工程 | 各社区、行政村、自然村 | 配备健身器材 | 每个工程≥500平方米 | 160 | 各镇街、经开区 |
临东政办发〔2019〕1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破解统计改革发展瓶颈,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充实基层统计人员为着力点,通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基层统计机构更加健全、统计制度更加完善、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服务更加精准、统计数据更加客观,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1.充实人员。各镇街、经开区确定1名专职统计工作负责人,根据辖区内基本单位数量配备统计人员,700家以下的配备3人,700-1500家的配备4人,1500家以上的配备5人;各村(社区)明确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会计兼任,开展各项普查工作时兼任村(社区)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各企业指定统计负责人并配备1名专(兼)职统计人员。
2.落实待遇。各镇街、经开区专职统计工作负责人享受中层正职干部待遇;增设“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统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镇街、经开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数;按照镇街、经开区工作补贴政策,落实统计人员相关待遇;事业编制的统计人员,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对村(社区)统计人员中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和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人员,由镇街、经开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人均每月100元的补助,其中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村(社区)统计人员中非财政供养人员的补助资金由村级承担。
3.加强管理。镇街、经开区专职统计工作负责人由区人社、统计部门双重备案、双重管理,如需调整,须经区统计局同意;对村(社区)、企业的专(兼)职统计员,采用“区聘镇管村(企)用”的方式,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变更,须向镇街、经开区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备案,实行先补后调。
4.抓好业务培训和人才培育。区统计局加大对镇街、经开区、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实现统计培训规范化、常态化;各镇街、经开区定期对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工作能力。面向镇街、经开区、村(社区)及企业,推荐一批品德优秀、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全市的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评选、全省的统计系统道德模范和最美基层统计人评选。
5.阵地建设。各镇街、经开区根据统计工作实际,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
6.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以及空间地理信息等现代化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运用,努力实现系统内跨层级、跨地域、跨专业的统计基础数据资源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区、镇级统计共享共用数据机制,提升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记录等获取统计信息的能力,提高统计生产效率,加强“四库一平台”(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数据库、投资项目库、统计人才库、网格管理平台)和电子查阅档案系统建设,镇街、经开区整合管理基层各部门相关统计数据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二)强化部门统计工作
1.区统计局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推动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基本制度,规范数据采集、质量控制、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
2.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统计人员,完善统计手段,依法开展行业统计。
3.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全社会统计体系互补联动,推动部门统计数据和行政记录共享增效。各相关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时,凡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须向区统计局报备。
4.严格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各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依法接受区统计局的统一管理。
5.组织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标杆单位,全面推进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更好地发挥部门统计的功能和作用。
(三)抓好统计法治建设
1.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调查对象为基础,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镇街、经开区分管领导和专职统计工作负责人统计法制培训。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监督机构,充实统计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和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统计执法队伍。
3.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完善统计执法“双随机”制度,开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由区统计局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对镇街、经开区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考核办法;各镇街、经开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全面推进,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强力推进。区统计局要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能力。
(三)严格考核,形成常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抓根本、利长远的工作,自今年开始,纳入对镇街、经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考核,设分值为10分的加分项,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临东政办发〔2019〕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临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河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委员:姚运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委员:郭飞跃 区政府副区长
委员:陈宏伟 区发改局局长
卫俊岩 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徐进春 区住建局局长
王守堂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家楼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志村 区司法局局长
王洪慧 区水务局局长
刘振峰 区财政局局长
周 迎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高秀飞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东褀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高绍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河东规划分局局长
张 磊 河东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 伟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局长
赵国武 河东区公路局局长
刘 杰 河东环保分局局长
王静刚 河东消防大队教导员
许田运 九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开运 相公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 超 汤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成伟 凤凰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传义 太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 妍 八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龙 汤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彭文来 郑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东方 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许 辉 区城市发展中心副主任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东规划分局,王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河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河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东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健全完善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
第二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宗旨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决策原则,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规划的实施,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
第三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是河东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议性临时机构,负责审议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向区政府提出审议意见。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
(二)审议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审议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规划设计;
(四)河东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城乡规划建设日常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负责。
第四条河东区规划区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必须经规划审批后方可建设。
凡是建设项目位于河东区规划区内沿滨河东路、东兴路、温泉路、北京东路、解放东路、金雀山东路、南京东路等重要路段以及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东城新区、汤泉区、农高区等重要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经区规划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按程序上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或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决定上报审批程序。
第五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由30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区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名,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其余28名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镇街、园区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单位由区政府确定,委员每届任期五年,期间职务发生变动的,由委员单位接任负责人自然调整补入。
第七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规划分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和河东规划分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一)负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各项审议会议的组织筹备,包括会议议题征集、议程安排、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整理以及会议材料归档等;
(二)负责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换届筹备工作;
(三)对需要审议的具体建设项目,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及时报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四)办理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原则上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每半月召集1次会议审议全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可委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会。会议作出的决议须获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九条经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的重大项目,应及时上报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公示。公示的主要项目包括:城乡发展战略、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乡设计。
第十条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的基本程序是:
(一)各镇街、园区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拟审议项目有关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后报会议召集人(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审核,确定上会审议项目;
(二)会议召集人视拟上会审议项目轻重缓急,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责成办公室安排会议议程;
(三)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议程和项目需要,确定并通知与会人员,并提前1天将会议材料发送给与会的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
(四)会前,所有与会人员均需履行签到程序,到会人员符合规定人数会议方可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按照会议议程主持会议,会议期间会议召集人可视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由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与会人员进行项目表决。表决前,其他与会人员均需退出会场。
第十一条 会议研究审核通过或同意上报的建设项目,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整理会议审议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报主任委员审核签发后,印发给各委员。会上所研究事项相关材料属于内部资料,与会人员应妥善保管,或会后将材料交回办公室处理。未经区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准,会议研究事项和相关材料不得对外透露、扩散;委员如需查询,由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答复。
第十二条 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为河东区人民政府审批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未经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城乡规划项目,不予办理上报审批手续;经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同意上报的建设项目,由河东规划分局按照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事程序上报审批手续,重大项目需按规定报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审批。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河东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东政办发〔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河东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财经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级财政资金,是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上级补助收入)。
第三条 区级财政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区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 区级财政资金应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区政府综合预算财力。
第五条 区级财政资金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资金和项目支出资金。
基本支出资金是指区级预算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履行部门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安排的资金,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资金是指区级预算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扶持专门项目或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本级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类、收费执收成本类、定额定项补助类、专项资金类、业务经费类以及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六条 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应遵循统筹兼顾、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区级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政策制定,组织财政资金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实施绩效管理,监督财政资金支出活动。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扶持项目的审计检查工作。区级预算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政策规定,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和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实施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实行部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 基本支出资金
(一)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单位人员编制,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政策解读和套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区级预算部门应按照《河东区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管理办法》规定,如实准确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
(二)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分别细化到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和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人员经费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区级预算基础信息库”中的人员信息核定;公用经费按照人均定额标准和单位实有人数核定,人均定额标准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承担的职能、业务特点和财力等因素,分类分档进行核定,适时调整。
(三)区级预算部门按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单位的人员实际情况和工资、津补贴以及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合理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四)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区级预算部门报送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后按法定程序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下达各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
(五)预算执行中,因人员增减变化和政策性原因提高工资补贴等因素导致人员经费增减变化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追加或追减部门预算;其他原因如因在职人员晋级晋档以及职称职务调整等原因增支的,原则上不再追加人员经费支出。当年预算执行中增人的,只追加人员经费,不追加公用经费。
(六)区级预算部门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应根据现行财务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公用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各项支出,从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第九条 项目支出资金
(一)项目支出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项目支出应实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统筹安排,当年财政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民生、保改革、保重点;
2.科学论证原则。部门申报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并按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合理安排;
3.跟踪问效原则。财政部门和区级预算部门对预算安排项目的执行过程实施跟踪问效,对项目完成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4.与资源存量相结合原则。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应与区级预算部门现有公共资源占有情况相结合,提高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
(二)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区级预算部门应按照《河东区区级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履行单位职能的需要、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中央、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各类项目支出预算,并纳入区级预算项目库进行管理。对拟新增或增加支出规模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从立项依据、可行性论证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凡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三)区级预算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预算安排建议报区政府审定,并按法定程序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在法定时限内批复到区级预算部门。
(四)区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认真组织实施,不得自行调整项目或超预算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超预算或概算,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五)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评审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区级预算部门应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及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重大项目资金
(一)重大项目是指由财政资金安排或主要由财政资金安排,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面广、与民生事业密切相关的大额资金事项,主要包括:
1.政府收支预算草案及综合预算安排等重大事项;
2.区级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建设项目;
3.基建类项目实施中由于重大规划调整、重要设计变更等,造成概算突破,需追加财政资金的。
(二)重大项目方案一般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区级预算部门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项目资金建议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重大项目决策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议事规则程序办理,不得以文件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代替集体决策。
(四)区政府作出重大项目决策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将预算和资金批复下达区级预算部门,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
(五)区级城建项目建设资金及政府债券(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区财政部门汇总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区级预算部门的支出应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一律不得动支预备费。
第十二条 预算支出追加
(一)预算执行中,区级预算部门确需追加支出的,应将追加预算申请报区政府,区政府批转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二)区级预算部门应强化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中一律不追加业务经费类项目支出。对区级预算部门未经区政府批准而擅自确定的支出事项,对擅自超范围、超标准等造成的预算超支,一律不予追加。
(三)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按预算法规定全部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律不得再追加支出;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消化支出缺口,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第十三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区级预算部门一般不得出台增加财政支出或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对必须出台的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应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说明,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应事先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通过下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第十四条 对专项资金类项目实行全面清理整合。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取消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资金,归并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资金,调整政策对象交叉、涉及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并对归并整合形成的专项资金重新梳理界定资金使用投向,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具体项目安排,确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实施。
严控新增专项资金,凡要求新设立专项资金的,区级预算部门应编制行业规划、提出可行性报告,明确存续年限,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不得设立专项资金。
对专项资金类项目,应制定管理办法,具体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分配和管理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 区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自主申报、竞争选择、部门审核、上报批准等程序确定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合理界定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健全以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推动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转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全面实施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分配决策机制,主要采取因素测算、竞争立项、据实据效等资金分配方法。
对采取竞争立项分配项目资金的,应坚持“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择项目,采取招投标、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第十七条 区级预算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区级预算部门负责对项目材料真实性、技术可行性、方案科学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投资概预算、绩效目标、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区级预算安排的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应分别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内、60日内分配下达。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应分期下达预算,或者先预付后结算。
第十九条 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同类专项资金。
第四章 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基本支出由区级预算部门按照分月用款计划执行;项目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审核拨付,其中工程项目资金,应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程序审核拨付。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保证区级预算部门资金使用权、财政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所有区级预算部门、单位应全部纳入预算执行监管系统,财政部门应对所有财政资金、单位财务核算和集中支付过程实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第二十二条 区级预算部门根据时间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基本支出和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申请,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资金;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拨付资金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区级预算部门应加强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发放与争取和组织实施项目有关的奖励、补贴等。除有明确规定外,区级预算部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
第二十四条 区级预算安排的区直项目支出应于当年下达,当年未下达的,年底统一收回,按程序将资金调剂用于经济社会领域亟需资金支持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 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的支出,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并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绩效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 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结合预算评审、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审批,对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及转移支付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应加强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区级预算部门编制预算时,要体现产出、结果、成本、效益等绩效信息,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在项目的遴选、排序上重点考虑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并合理匹配预算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并下达给区级预算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不予安排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第二十九条 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区级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财政部门应建立重大政策、项目及转移支付绩效跟踪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
第三十条 全面开展绩效评价。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对预算执行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区级预算部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及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拓展到财政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等领域,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区级预算部门,作为其加强和改进支出管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独立实施,财政部门应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实施绩效激励约束。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政策、项目督促改进,对不应安排的坚决取消,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项目予以调整,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依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第三十三条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建立预算绩效信息报告制度,重大政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向区政府报告,并作为预算编制和完善政策、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建立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政府预决算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度。不断加大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区级预算部门应对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并对项目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跟踪问效。
第三十五条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负责对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单位、个人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向财政部门、区级预算部门报送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行为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5月31日。
临东政发〔201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近年来,全区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涌现出了一批勤于钻研、勇于创新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形成了一批具有独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优秀教学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东区区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临东政办发〔2017〕11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对2017—2018学年教学成果的评审认定,决定授予《高效课堂中转化“后进生”的研究》等333项教学成果“第一届河东区区级教学成果奖”称号。
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教师要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工作,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为建设大美新临沂美丽河东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届河东区区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第一届河东区区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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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学段 | 教学成果名称 | 奖次 | 完成人 | 参与人 | 工作单位 |
| 1 | 高中 | 高效课堂中转化“后进生”的研究 | 一 | 曹忠玉 | 王燕孟越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 | 高中 | 浅谈艺术生的教学管理 | 一 | 陈洪岩 | 马扩峰徐朝广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 | 高中 | 提升艺体教学质量,打造艺术特色校区 | 一 | 耿令存 | 高向国崔永胜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 | 高中 | 如何优化班级管理 | 一 | 蒋金 | 李凤霞董良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 | 高中 | 高三学生备考应试心理素质的提高 | 一 | 李桂芳 | 尹忠秀林令华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 | 高中 | 发挥团队力量,做好培优辅差工作 | 一 | 李洪田 | 李涛马楠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 | 高中 | 艺术素养在艺考中的重要性 | 一 | 刘辉 | 郁章云付金柱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 | 高中 | 基于“学科核心素养”下的课堂教学探究 | 一 | 刘金斌 | 刘咪咪陈淑香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 | 高中 | 高三英语写作梯度备考 | 一 | 刘青 | 陈建杰王成树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0 | 高中 | 高三艺术生文史课堂有效性研究及实践 | 一 | 刘文荟 | 张倩张苗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1 | 高中 | 高中生生命教育初探 | 一 | 苗纪强 | 徐守明张艳霞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2 | 高中 | 浅谈构建高中学校高效学生会组织 | 一 | 史运胜 | 孙赵钦贾学永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3 | 高中 | 高中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 一 | 田建山 | 李恩娟李红光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4 | 高中 | 良好师生关系构建策略研究 | 一 | 王传珍 | 徐保东王凤尧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5 | 高中 | 分层次年级管理方法与策略 | 一 | 王东松 | 王庆斌蒋友栋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6 | 高中 | 高三体育特长生教学与训练方法和手段 | 一 | 王恒省 | 权文涛王常亮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7 | 高中 | 高三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 一 | 王茂臣 | 刘洪尚朱孔彩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8 | 高中 | 高三尖子生的培养措施与实践 | 一 | 王文军 | 王再新巩在玉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9 | 高中 | 高效课堂的构建 | 一 | 王长源 | 刘丕英张玉英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0 | 高中 | 精研高考实验 明确备考方向 | 一 | 徐广如 | 张洪香郑美玉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1 | 高中 | 高中生考试心理问题及其教育对策研究 | 一 | 郁树霞 | 刘纯刚张同强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2 | 高中 | 浅谈艺术生专业的管理与教学 | 一 | 翟艳超 | 徐建国张理坤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3 | 高中 | 浅谈理综二轮复习方法和策略 | 一 | 张连春 | 徐洪真李静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4 | 高中 | 如何立足课堂,向四十五分钟要方法 | 一 | 赵建珍 | 刘学强刘彩凤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5 | 高中 | 班级学生成长档案建设研究 | 一 | 赵子豪 | 王洪龙苗希英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6 | 高中 | 新课改下新的教学方式与提高课堂效率的研究 | 一 | 周云雷 | 王树广张建亮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7 | 高中 | 高中学生自主学习策略研究 | 一 | 朱孔明 | 徐跃峰王鹏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28 | 高中 | 综合学科的教研管理 | 一 | 刘荣 | 郑敏尹连席 | 河东区教学研究室 |
| 29 | 高中 | 高考核心能力的探索与培养 | 二 | 冯金科 | 郑树伟刘春梅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0 | 高中 | 心理健康教育策略研究 | 二 | 高群 | 陈晓庆张冠涛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1 | 高中 | 依托“学案导学”打造高效课堂 | 二 | 高仁兵 | 李德三修姗姗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2 | 高中 | 高中阶段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的途径研究 | 二 | 高义增 | 吴超刘森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3 | 高中 | 高中特长生的文化课高考备考策略 | 二 | 谷凤娟 | 王兆素张丽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4 | 高中 | 如何培养高层次人才研究 | 二 | 李玲 | 周丽芹赵磊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5 | 高中 | 关爱女生——新形势下高中女生的成长与发展 | 二 | 李秀梅 | 杨淑芝杨伟苓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6 | 高中 | 后进生转化工作的探索 | 二 | 李自强 | 孙盼宁张春梅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7 | 高中 | “自主探究、多维互动”高中教学策略的研究与实践 | 二 | 刘鹏 | 王红梅崔允慧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8 | 高中 | 论新教育形势下对学困生的转化 | 二 | 刘伟波 | 段有丽张秀华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39 | 高中 | 浅析高中学困生的转化策略 | 二 | 逯彦欣 | 张淑兴史运锋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0 | 高中 | 小组合作探究在课堂 | 二 | 冉祥翠 | 刘召磊高中盈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1 | 高中 | 班主任管理艺术 | 二 | 宋春联 | 刘玉春魏玉民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2 | 高中 | 普通高中学生德育工作策略探究 | 二 | 宋涛 | 李德宝刘贤琪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3 | 高中 | 班级精细化教学策略研究 | 二 | 万洪山 | 王依文赵守旭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4 | 高中 | 通过朗读提高英语成绩的行动研究 | 二 | 王静 | 杜风芝王宝兴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5 | 高中 | 优化班级管理 突出尖子生培养 | 二 | 闫忠秋 | 杨丽雪李天赦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6 | 高中 | 语文教学与地理素养深度融合研究 | 二 | 杨涛 | 季开红蔡水华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7 | 高中 | 高中生德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二 | 姚现勤 | 朱秀军邰翠玲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8 | 高中 | 高中学生自主学习方式实践研究 | 二 | 尤元兰 | 闫文德王晓燕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49 | 高中 | 信息技术条件下数学创新能力的培养 | 二 | 于佃稳 | 谢明超李征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0 | 高中 | 关注学生心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二 | 于继亮 | 刘兆言王暖梅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1 | 高中 | 文言文教学的新思考、新实践 | 二 | 于玉来 | 刘玉伟冯维方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2 | 高中 | 如何培养艺体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 | 二 | 袁茂桐 | 郭希群上官学宜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3 | 高中 | 学科建设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探究 | 二 | 张存宝 | 刘建玲尹栋堂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4 | 高中 | 学困生学习习惯的研究 | 二 | 张金环 | 毛俊友英成红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5 | 高中 | 谈艺术生的成长教育 | 二 | 张景军 | 张卫华孙翠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6 | 高中 | 艺考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对现行高中美术教育的思考与探索 | 二 | 张群 | 王振华蒋宗林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7 | 高中 | 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 二 | 张瑞泰 | 宋守海国庆忠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8 | 高中 | 如何上好一堂课 | 二 | 张素梅 | 管玉秀崔国庆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59 | 高中 | 边缘生培优策略 | 二 | 张伟保 | 郭希祥范文军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0 | 高中 | 英语课外作业设计优化研究 | 二 | 赵广山 | 曹伟华王士良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1 | 高中 | 高中“低重心教学”策略的研究 | 二 | 赵清强 | 赵连春王爱华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2 | 高中 | 普通高中分层教学实践 | 二 | 赵长城 | 李恩琪韩英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3 | 高中 | 以学科建设推动课程建设以课程建设推动学校全面发展的研究 | 二 | 郑仕东 | 宋艳艳胡良珍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4 | 高中 | 师生互动合作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研究与实践 | 二 | 朱孔坤 | 韦宝存宋娇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5 | 高中 | 让学生成为文学作品鉴赏的主人 | 二 | 朱孔岭 | 于金桥尤志轩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6 | 高中 | 核心素养下欣赏课教学的实践研究 | 二 | 胡雪 | 聂磊 | 河东区教学研究室 |
| 67 | 高中 | 高中分层走班教学的探究与实践 | 三 | 白灵杉 | 孟凡永朱孔芳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8 | 高中 | 高中高效课堂作业设计的探究 | 三 | 陈敬 | 刘清梅贾晓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69 | 高中 | 班干部培养策略研究 | 三 | 陈涛 | 石通亮刘金芳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0 | 高中 | 浅谈有关体育教学的几种激励方法 | 三 | 崔高峰 | 张洪振张潇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1 | 高中 | 讨论高中文学作品教学中的阅读 | 三 | 高爱娟 | 刘欣欣满莉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2 | 高中 | 浅谈高中文科班分层次教学的实施 | 三 | 郭丕河 | 孟庆娟徐珊珊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3 | 高中 | 艺术生的文化课教学特色 | 三 | 郝修芝 | 彭洪娟张祥波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4 | 高中 | 普通高中学困生的成因及转化策略研究 | 三 | 李波 | 郑倩倩蒋晓慧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5 | 高中 | 提高认识水平 增强问题意识 | 三 | 李逢远 | 李东英韩绍辉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6 | 高中 | 学困生的帮扶策略性研究 | 三 | 李刚 | 赵兰蕾胡善波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7 | 高中 | 论专业教学的新突破 | 三 | 李绍武 | 庞孟然李富荣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8 | 高中 | 角色表演对提高学生表达、交际能力的应用与研究 | 三 | 李艳 | 周路路李娟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79 | 高中 | 高三边缘生的促进提高 | 三 | 李增秀 | 沈永国王文芬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0 | 高中 | 学校教育局限性研究 | 三 | 梁建勋 | 马永民刘帅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1 | 高中 | 在体育班班级管理的感悟 | 三 | 林祥飞 | 范秉雷李永学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2 | 高中 | 课堂教学中有效分层教学的研究 | 三 | 刘文波 | 张仕芳李佳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3 | 高中 | 浅谈高效课堂的构建 | 三 | 刘志娟 | 杨凤领陈洪友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4 | 高中 | 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三 | 马克锋 | 张永广左殿利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5 | 高中 | 语文网络教学的研究与实践 | 三 | 潘凤生 | 王海波沈友芳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6 | 高中 |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研究 | 三 | 宋永娟 | 徐祥徐同文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7 | 高中 | 新课改下创新教学的研究 | 三 | 孙名侠 | 王其临郭敏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8 | 高中 | 高中政治教学中激发学生自主探究兴趣的研究 | 三 | 王开拓 | 王磊刘海芹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89 | 高中 | 良好师生关系构建策略研究 | 三 | 王增光 | 王远花申培英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0 | 高中 | 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研究 | 三 | 魏广松 | 王相严王珍珍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1 | 高中 | 实验部尖子生的培养策略 | 三 | 吴传霞 | 王学科张现龙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2 | 高中 | 中学地理教学中实践式探究的实验与研究 | 三 | 相启梅 | 王振香刘源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3 | 高中 | 课堂教学中如何进行有效分层教学 | 三 | 杨云波 | 赵桂英蒋振成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4 | 高中 | 浅谈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 | 三 | 郁永杰 | 王贵意王西峰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5 | 高中 | 新课改下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探究 | 三 | 张丙峰 | 王廷花路丛丛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6 | 高中 | 小组合作学习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 三 | 张丛丛 | 冯幼海张立高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7 | 高中 | 新课改下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研究 | 三 | 张宗玲 | 张晓翠张建春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8 | 高中 |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 三 | 赵涵 | 陈永江马士臣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99 | 高中 | 信息技术与艺术学科融合 | 三 | 赵志 | 伏晓莹赵春艳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00 | 高中 | 高中生探究性学习研究 | 三 | 郑成胜 | 朱文生赵振明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01 | 初中 | 学科教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实践研究 | 一 | 赵常松 | 彭艳葛祥山 | 河东区教育局教研室 |
| 102 | 初中 | 挖掘生命潜力提高生命质量让物理课堂焕发生命力 | 一 | 杨贵民 | 尤洪伟朱崇杰 | 临沂汤河中学 |
| 103 | 初中 | 落实学生自主性学习,让数学课堂焕发生命活力 | 一 | 郑佐玲 | 张凌云马克凤 | 临沂汤河中学 |
| 104 | 初中 | 课堂上如何让学生动起来 | 一 | 李玉宝 | 张鹏飞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05 | 初中 | 小组合作,让更多的孩子爱上英语 | 一 | 宿秀娟 | 宋丽君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06 | 初中 | “拓展阅读资源,积淀核心素养,服务高效课堂”的教学实践 | 一 | 刘晓莉 | 陈恩菊张恒 | 临沂葛沟中学 |
| 107 | 初中 | 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内在潜能的探究 | 一 | 贾学军 | 王丽丽刘化莲 | 临沂汤头中学 |
| 108 | 初中 | 初中数学教学中因材施教的研究 | 一 | 韩芳芳 | 赵艳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09 | 初中 | 如何在农村初中英语课堂中有效实行分层教学 | 一 | 庄申玲 | 李宝凤路倩倩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10 | 初中 |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实施策略研究 | 一 | 王怀市 | 李学义邵明亮 | 临沂郑旺中学 |
| 111 | 初中 | 抓“尖”促“优”见实效 | 一 | 王美志 | 陈娟李金波 | 临沂太平中学 |
| 112 | 初中 | 抓“尖”促“优”浅谈 | 一 | 刘成峰 | 杨玉莹潘英见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13 | 初中 | 后进生转化初探 | 一 | 徐仰霞 | 陈方荣陈丽娟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14 | 初中 | 初中语文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效构建 | 一 | 孔莹 | 王海英张本星 | 临沂八湖中学 |
| 115 | 初中 | 打造数学高效课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 | 一 | 王永松 | 杨继生张优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16 | 初中 | 中学生读书习惯的培养 | 一 | 郭庆卫 | 蒋春雷王依国 | 临沂相公中学 |
| 117 | 初中 | 关于初中数学小组合作学习 | 一 | 徐丽 | 丁成瑞张海燕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18 | 初中 | 关于初中英语小组合作学习 | 一 | 费洪玲 | 王丽萍刘幼霞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19 | 初中 | 让学生成为文学作品鉴赏的主人 | 一 | 刘丽 | 王磊朱孟伟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20 | 初中 | 语文主题学习教学策略研究 | 一 | 何建芹 | 邢士艳田静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 121 | 初中 | “深度学习”教学改进策略研究 | 二 | 密书胜 | 杜德强徐景利 | 河东区教育局教研室 |
| 122 | 初中 | 浅谈新课程背景下中学英语高效课堂 | 二 | 薄佳佳 | 周元凤许洪诺 | 临沂汤河中学 |
| 123 | 初中 | 浅谈语文教学中的自主学习 | 二 | 李春照 | 徐宁徐秀彩 | 临沂汤河中学 |
| 124 | 初中 | 作业批改实效性策略研究 | 二 | 王建宝 | 刘学战张伟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 125 | 初中 | “问题导向”中学德育“孝道专题课程实施研究” | 二 | 常开秀 | 魏本兰付丙山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 126 | 初中 | 地图在地理教学中的有效作用 | 二 | 邢仔宝 | 杨玲朱雷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27 | 初中 | 初中课堂教学中的小组合作学习 | 二 | 朱英华 | 解学金刘福芳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28 | 初中 | 益民中学“五三二”教学策略 | 二 | 张传亮 | 李建启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29 | 初中 | 小组合作学习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 二 | 黄继功 | 李明朱珍华 | 临沂葛沟中学 |
| 130 | 初中 | 初中语文作业布置有效性探究 | 二 | 朱秀玲 | 梁佳宁郁章珍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31 | 初中 | 落实高效课堂策略 | 二 | 韩瑞飞 | 许丽彭洪迪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32 | 初中 | 历史教学如何加强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的渗透 | 二 | 杜善祥 | 甘茂欣胡明波 | 临沂汤头中学 |
| 133 | 初中 | 初中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与探究 | 二 | 陈伟 | 李松涛郭士斗 | 临沂汤头中学 |
| 134 | 初中 | 浅谈复习时对课本文本的几种再加工 | 二 | 王秀芳 | 邹任慧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35 | 初中 | 教学反思在英语教学实践中的运用 | 二 | 郭艳君 | 季平付清吉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36 | 初中 | 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研究 | 二 | 蒋玉栋 | 赵青泉蒋春波 | 临沂郑旺中学 |
| 137 | 初中 | 信息技术与英语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 二 | 周福梅 | 李连锋孙兴杰 | 临沂郑旺中学 |
| 138 | 初中 | 电子白板在初中地理有效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 二 | 徐宝元 | 尤敬升尹柱堂 | 临沂郑旺中学 |
| 139 | 初中 | 生本教育之花在课堂绽放 | 二 | 祝贺 | 胡秀芝郭立全 | 临沂太平中学 |
| 140 | 初中 | 提高初三复习效率经验谈 | 二 | 张连香 | 刘发军徐秀梅 | 临沂太平中学 |
| 141 | 初中 |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中学德育工作 | 二 | 王兴俊 | 马士广马金才 | 临沂相公中学 |
| 142 | 初中 | 小组合作学习的研究 | 二 | 邵长粉 | 卢运谦刘成远 | 临沂相公中学 |
| 143 | 初中 | 语文主题学习课堂教学研究 | 二 | 张宪娜 | 朱孔修李晓霞 | 临沂八湖中学 |
| 144 | 初中 | 基于创新思想的数学教学 | 二 | 周全福 | 薛东伟李晓军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45 | 初中 | 新课标下中学地理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利用研究 | 二 | 王计美 | 李金法王维建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46 | 初中 | 小组合作模式在班级日常管理中的应用 | 二 | 陈西进 | 宋佑宝邢秀苗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47 | 初中 | 中学小班化教学探究 | 二 | 谭今炜 | 潘英欣李振佃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48 | 初中 | 初中教学管理评价初探 | 二 | 葛祥坤 | 王金宇刘艳青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49 | 初中 | 培养学有余力学生的个案分析 | 二 | 尹秀菊 | 李瑞云王子彩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50 | 初中 | 学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研究 | 二 | 刘建玲 | 李兴德赵东梅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51 | 初中 | “成长、赏识”教育实践 | 三 | 张宁 | 朱翠萍孟凡明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52 | 初中 | 地图在历史教学中的作用 | 三 | 高树英 | 黄安香梁洪英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53 | 初中 | 通过阅读提高写作能力 | 三 | 赵钦雷 | 周现军林强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54 | 初中 | 初中物理学习方法 | 三 | 林凡乾 | 李桂梁王传星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55 | 初中 | 学生终身体育意识、态度、能力的培养 | 三 | 张再申 | 张未来张再兴 | 临沂市河东区益民实验中学 |
| 156 | 初中 | 师友合作促高效 | 三 | 路连芹 | 庄守英朱芹成 | 临沂葛沟中学 |
| 157 | 初中 | 提高“小组合作学习”有效性的实践研究 | 三 | 卢绪亘 | 高学荣武亮花 | 临沂葛沟中学 |
| 158 | 初中 | 低重心策略在历史课堂上的应用 | 三 | 孙超 | 巩文涛张现涛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59 | 初中 | 初中数学课堂问题设置技巧 | 三 | 刘春艳 | 刘强杜玉姿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60 | 初中 | 数字化教学在物理课堂中的应用 | 三 | 张广芹 | 许跃玲闫玉慧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61 | 初中 | 班级管理之我见 | 三 | 密婷 | 吕庆波解学清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162 | 初中 | 探索转化学困生的有效对策 | 三 | 刘化杰 | 郑磊磊解廷花 | 临沂汤头中学 |
| 163 | 初中 | 赏识教育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 | 三 | 刘纯伦 | 袁顺芳高义凤 | 临沂汤头中学 |
| 164 | 初中 | 有效开展家校联动的研究 | 三 | 胡德良 | 王学玲赵立桂 | 临沂汤头中学 |
| 165 | 初中 | 外出务工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研究 | 三 | 李修翔 | 任明娈唐功作 | 临沂汤头中学 |
| 166 | 初中 | 班干部培养策略研究 | 三 | 陈红 | 李升然陈士蕊 | 临沂汤头中学 |
| 167 | 初中 | 怎样让语文课“响亮”起来 | 三 | 徐艳玲 | 马永权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68 | 初中 | 初中数学课堂教学中“当堂达标”的研究 | 三 | 刘立坤 | 闫朝利李晓龙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69 | 初中 | 史料教学在初中历史课堂中的应用 | 三 | 刘玉刚 | 闫珊珊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 170 | 初中 | 信息技术与初中物理生物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 三 | 郑玉巧 | 胡忠记李连庆 | 临沂郑旺中学 |
| 171 | 初中 | 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 三 | 巩雪 | 王蕾梁萍萍 | 临沂郑旺中学 |
| 172 | 初中 | 感恩教育的有效性研究 | 三 | 林祥前 | 刘建芬谭建林 | 临沂郑旺中学 |
| 173 | 初中 | 差异教学策略研究报告 | 三 | 林凡乾 | 赵志明韩磊 | 临沂郑旺中学 |
| 174 | 初中 | 落实高效课堂策略 | 三 | 杨建梅 | 刘丽陈虹 | 临沂太平中学 |
| 175 | 初中 | 低重心策略下的课堂教学研究 | 三 | 王永霞 | 刘广慧王伟元 | 临沂太平中学 |
| 176 | 初中 | 高效课堂构建实践浅探 | 三 | 夏立欣 | 沈秀美程志华 | 临沂太平中学 |
| 177 | 初中 |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举措点滴 | 三 | 梁应刚 | 郝玉清刘佩玲 | 临沂太平中学 |
| 178 | 初中 | 浅谈农村中学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 | 三 | 张元刚 | 郭凤娜朱义文 | 临沂八湖中学 |
| 179 | 初中 | 初中英语提高学生课堂学习参与度的研究 | 三 | 徐梅艳 | 葛宏尹连真 | 临沂八湖中学 |
| 180 | 初中 | 问题学生研究 | 三 | 彭善邦 | 马永彬刘洪花 | 临沂相公中学 |
| 181 | 初中 | 提高学生课堂学习参与度研究 | 三 | 陈洪芳 | 林芳马国献 | 临沂相公中学 |
| 182 | 初中 | 初中经典诵读研究 | 三 | 丁文艳 | 葛祥凤邵明欣 | 临沂相公中学 |
| 183 | 初中 | 高效课堂的研究 | 三 | 张俊允 | 张桂逢侯姝嫚 | 临沂相公中学 |
| 184 | 初中 | 活而有效课堂教学创建 | 三 | 刘进 | 曹夫宽葛祥金 | 临沂相公中学 |
| 185 | 初中 | 信息化助推初中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研究 | 三 | 周爱华 | 刘建修田立花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86 | 初中 | 重细节,夯基础,求实效的探索 | 三 | 王庆爱 | 郭建霞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87 | 初中 | “一对一”网络教学中敏特英语的运用 | 三 | 毛建芬 | 季一兰梁彩虹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88 | 初中 | 交互式电子白板与物理课堂融合 | 三 | 王春莲 | 许凡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189 | 初中 | 初中生数学学习习惯养成研究 | 三 | 孙丽红 | 王本刚宋娴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0 | 初中 | 在阅读教学中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欣赏品味 | 三 | 黄宝英 | 申雪芹高丽华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1 | 初中 | 初中语文主题学习研究 | 三 | 王云周 | 崔学志张瑞年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2 | 初中 | 文言文教学的新思考新实践 | 三 | 程洪波 | 刘锦飞王宗飞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3 | 初中 | 生物课堂中的研究性学习 | 三 | 李晓华 | 孙洪艳姜岩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4 | 初中 | 思想教育在中学生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 三 | 诸葛绪秀 | 王娟李宝刚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95 | 初中 | 提高实验教学提高初中化学复习课有效性的实践研究 | 三 | 刘广美 | 上官修艳郭晓云 | 临沂汤河中学 |
| 196 | 初中 | 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 三 | 李德恩 | 邢佰岭苗瑞花 | 临沂汤河中学 |
| 197 | 初中 | 打造富有生命活力的道法课堂 | 三 | 赵焕芳 | 邵艳明尹萍 | 临沂汤河中学 |
| 198 | 初中 | 初中中长跑教学策略探究 | 三 | 赵钦刚 | 李凤艳薛克辉 | 临沂汤河中学 |
| 199 | 初中 | 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 | 三 | 林凤玲 | 张永梅王鹏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 200 | 初中 | 体育活动类课的组织形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的研究 | 三 | 张洪军 | 吴奎祥徐斐斐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 201 | 小学 | “四读一用”单元整合策略 | 一 | 刘明兰 | 王凤娟邢桂田 | 临沂九曲小学 |
| 202 | 小学 |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研究 | 一 | 郁楠楠 | 刘雪 王升芹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03 | 小学 | 培优转差方法探究 | 一 | 谷明丽 | 马召强王文英 | 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 |
| 204 | 小学 | “少教多学”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的实践研究 | 一 | 王佩佩 | 刘存霞吕庆龙 | 河东区太平街道中心小学 |
| 205 | 小学 | 英语质量提升 | 一 | 李贵珍 | 张现朋付荣荣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
| 206 | 小学 | 管理走向民主化 | 一 | 诸葛绪彩 | 朱孟麟刘守立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 |
| 207 | 小学 | 课堂教学走向生活化 | 一 | 田悦 | 张自玲王玮玮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 |
| 208 | 小学 | 践行生本教育提升学生素养 | 一 | 徐朝娟 | 赵纪丽公培娇 | 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小学 |
| 209 | 小学 | 小学阶段3D打印教学策略的研究 | 一 | 何龙军 | 崔国平胡尊红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10 | 小学 | 小组合作下的体育学困生转化 | 一 | 王君好 | 王元元杨瑞芳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11 | 小学 | 低年级小学生课外阅读习惯培养 | 一 | 许士燕 | 刘学收卢立远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12 | 小学 | 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培养 | 一 | 许成菊 | 王杰李松恺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 213 | 小学 | 六年级生本教育研究 | 一 | 杨霞 | 尤美玲许传友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14 | 小学 | 五年级学科素养培养 | 一 | 劭珠浩 | 徐静静赵玉杰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15 | 小学 | 扁平化管理成果奖 | 一 | 王永刚 | 张永卿王恒震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216 | 小学 | 语文大阅读教学成果奖 | 一 | 高立凤 | 张金美赵艳伟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217 | 小学 | 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 一 | 杜梅 | 赵兰俊马东东 | 临沂市河东区信合实验小学 |
| 218 | 小学 | 小学数学实践性作业设计的研究 | 一 | 高冠柱 | 李纪英刘瑞强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小学 |
| 219 | 小学 | 生本新课堂构建的实践与探究 | 一 | 王晓艳 | 马春燕张如星 | 河东区教学研究室小学组 |
| 220 | 小学 | 班级精神文化构建策略研究 | 一 | 孙运坤 | 赵昱雯王朋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221 | 小学 | 加强农村小学生写字教学的研究 | 一 | 巩翠明 | 张一凡林凡明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222 | 小学 | 语文生本课堂之探讨 | 一 | 朱翠平 | 诸葛祥茹程晓欢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223 | 小学 | 在小学数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 二 | 王伟 | 刘东玉孙邦艳 | 临沂市河东区常庄实验小学 |
| 224 | 小学 | 全国青少年篮球特色学校创建 | 二 | 邰锦玉 | 杨勇赵从佗 | 临沂九曲小学 |
| 225 | 小学 | 小学学段数学学科课堂反馈有效性研究 | 二 | 赵从昌 | 张凤英张云潇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26 | 小学 | 农村小学养成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实践研究 | 二 | 范铭剑 | 郁章芳韩飞飞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27 | 小学 | 如何提高毕业班复习效率 | 二 | 马玲玲 | 尤晓花徐晓云 | 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 |
| 228 | 小学 | 小学数学个性化作业的研究 | 二 | 黄西友 | 赵英薛建萍 | 河东葛沟中学小学部 |
| 229 | 小学 | 浅谈如何做好低年级班主任 | 二 | 张兴良 | 赵芸刘广玉 | 河东区太平街道中心小学 |
| 230 | 小学 | 关于学生学习动机与兴趣的研究 | 二 | 邵霞 | 张晓璐李家胜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洪瑞小学 |
| 231 | 小学 | 数学质量提升 | 二 | 韩西杰 | 徐振光张涛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
| 232 | 小学 | 市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 二 | 赵清华 | 赵守卿张俊龙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
| 233 | 小学 | 班主任专业化发展路径 | 二 | 崔欢欢 | 王虹马冰清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 |
| 234 | 小学 | 国学浸润童心,阅读助力成长 | 二 | 张明芳 | 潘英丽孙旭辉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五湖小学 |
| 235 | 小学 | 如何培养学生的计算能力 | 二 | 李修玉 | 蒋士贵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林子小学 |
| 236 | 小学 | 全面推进主题学习实验畅享快乐阅读幸福人生 | 二 | 刘涛涛 | 李超群李蕊 | 河东区相公街道南旺实验小学 |
| 237 | 小学 | 学生特色社团建设的探索研究 | 二 | 王少华 | 李萍郑兰 | 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小学 |
| 238 | 小学 | 小学数学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困惑的思考 | 二 | 刘 涛 | 邵明利李丽芹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39 | 小学 | 小学科学课堂教学中学生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 二 | 李希俊 | 王智慧马晓娟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40 | 小学 | 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 二 | 李欣 | 温习见王茂恩 | 临沂幸福小学 |
| 241 | 小学 | 语文教学“课内外一体化”的实践研究 | 二 | 王伟乐 | 郭立娟孙磊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42 | 小学 | 引源头活水 培育写作心智 | 二 | 徐国珍 | 陈彦丽杜莹莹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43 | 小学 | 论小学手工纸艺能力的培养 | 二 | 张洁 | 刘晓霞刘琦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44 | 小学 | 小学语文中年级个性化作业研究 | 二 | 宋连芹 | 杨贯云董晓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 245 | 小学 |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生活化 | 二 | 满建康 | 宋学丰庞翠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46 | 小学 | 小学生看图写话与习作的有效过渡 | 二 | 韩文秀 | 王云英张庆会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47 | 小学 | 数学速算教学 | 二 | 路秋阳 | 周梅张秀芝 | 临沂北京路小学 |
| 248 | 小学 | 河东区教学成果奖 | 二 | 李振彩 | 李淼王延欣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249 | 小学 | 童诗童话教学研究与实践 | 二 | 徐淑娟 | 李星海孙艳玲 | 临沂市河东区长春路实验小学 |
| 250 | 小学 | 数学生活化教学成果奖 | 二 | 王丽真 | 胡秀云刘秀玉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251 | 小学 | 农村小学中高年级作文有效教学研究 | 二 | 贾忠庆 | 黄顶峰李宇鹏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小学 |
| 252 | 小学 | 构建阅读体系,打造书香校园 | 二 | 张丽娜 | 许晓玲马春燕 | 河东区教学研究室小学组 |
| 253 | 小学 | 学生自主阅读能力培养策略探究 | 二 | 张枚 | 张伟 蒋茹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254 | 小学 | 小学农村题材作文教学实验研究 | 二 | 刘亚苹 | 吴晓飞孙运华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255 | 小学 | 小学语文作文之精讲 | 二 | 于丽娟 | 邵光花王静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256 | 小学 | 生本教育下如何培养学生倾听习惯 | 三 | 张德云 | 周春蕾潘廷栋 | 临沂市河东区常庄实验小学 |
| 257 | 小学 | 小学低年级写话研究 | 三 | 郭沛艳 | 刘艳茹王宁宁 | 临沂九曲小学 |
| 258 | 小学 | “数学思想”的研究与实践 | 三 | 赵 霞 | 白建华王艳霞 | 临沂九曲小学 |
| 259 | 小学 | 水韵九曲艺术团特色创建 | 三 | 陈会凤 | 刘艳霞王晓蓓 | 临沂九曲小学 |
| 260 | 小学 | 数学概念教学 | 三 | 王义丽 | 郭慧刘文慧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61 | 小学 | 习惯的力量 | 三 | 刘新硕 | 余秀丽潘凤普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62 | 小学 | 四下Unit4《At the farm》 | 三 | 付梦娜 | 孙合英刘宝之 | 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小学 |
| 263 | 小学 | 培养低年级学生口语交际能力 | 三 | 魏元丽 | 王秋萍宋春礼 | 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 |
| 264 | 小学 | 关于班级管理有效策略的实施对提升学习成绩的研究 | 三 | 杨丽敏 | 刘富芳赵守振 | 河东区益民实验小学 |
| 265 | 小学 | 高效率课堂教学实践 | 三 | 薛莲 | 咸丽君张艳 | 河东区太平街道中心小学 |
| 266 | 小学 | 教学质量提升 | 三 | 张同欣 | 李仟 邵珠梅 | 河东区太平街道中心小学 |
| 267 | 小学 | 小学语文游戏化教学 | 三 | 涂晓燕 | 刘思慧周廷军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洪瑞小学 |
| 268 | 小学 | 通向成功习作的道路 | 三 | 韩振山 | 耿雪 赵常宏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洪瑞小学 |
| 269 | 小学 | 小学低段学生自我约束力的培养研究 | 三 | 石文河 | 高于博诸葛绪龙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洪瑞小学 |
| 270 | 小学 | 语文质量提升 | 三 | 巩佃军 | 彭作娟孙维杰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
| 271 | 小学 | 区模范学校管理服务 | 三 | 李后飞 | 王军营魏洪卿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 |
| 272 | 小学 | 如何打造幸福高效课堂 | 三 | 刘纪红 | 刘真如肖敏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 |
| 273 | 小学 | phonics语音教学在农村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 | 三 | 窦国慧 | 朱孟钦丁明兰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小学 |
| 274 | 小学 | 小学生数学计算能力素养提升 | 三 | 李西选 | 石玉传刘钦祥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五湖小学 |
| 275 | 小学 |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研究 | 三 | 谭桂芝 | 张慧函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林子小学 |
| 276 | 小学 | 小学语文课堂评价语的研究 | 三 | 李相阳 | 尹晓光张松 | 河东区相公街道南旺实验小学 |
| 277 | 小学 | 小学生书法教育策略研究 | 三 | 张现军 | 张志良徐友好 | 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小学 |
| 278 | 小学 | 荷文化的探索与研究 | 三 | 边西才 | 宋现光宋俊坤 | 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小学 |
| 279 | 小学 | 家校合作育人共同体构建研究 | 三 | 王效岭 | 张磊张艳勇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80 | 小学 | 小学音乐教学中节奏教学的研究 | 三 | 王彩玲 | 隋利梅张卫宁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81 | 小学 | 期望效应下的班级转型 | 三 | 李成慧 | 李振军姜珊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82 | 小学 | 小学语文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研究 | 三 | 王德超 | 赵帅帅郑瑞玲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小学 |
| 283 | 小学 | 浅谈如何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 | 三 | 李姿燕 | 刘永霞董慧 | 临沂幸福小学 |
| 284 | 小学 | 小学英语个性化作业研究 | 三 | 石敬霞 | 邵珠歌张仁霞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85 | 小学 | 小学低段语文自主学习能力策略的研究 | 三 | 王厚敏 | 董西辉诸葛蕾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86 | 小学 | 培养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实践与探索 | 三 | 陈志伟 | 陈蕾刘洪江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 287 | 小学 | 中小学传统文化的教育途径 | 三 | 张李明 | 赵洪涛王建莹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 288 | 小学 | 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 三 | 徐景花 | 尤作林韩瑞峰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 289 | 小学 | 小学数学分组合作学习 | 三 | 朱崇民 | 韩庆霞马炳法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 290 | 小学 | 小学经典诗词教学的探索与研究 | 三 | 王明彬 | 张秋张玉梅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91 | 小学 | 小学英语游戏教学方法与策略研究 | 三 | 苗旺月 | 张桂珍王子菊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92 | 小学 | 在教学方法及教学实施的创新 | 三 | 杜庆珍 | 刘庆玲宋其静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293 | 小学 | 小学数学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研究 | 三 | 刘向萍 | 孟庆艳房庆祝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294 | 小学 | 提升核心素养,创设英语动态课堂 | 三 | 赵成虎 | 徐美琳姜良剑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295 | 小学 | 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策略 | 三 | 刘晓雪 | 李冬冬彭辉 | 临沂市河东区长春路实验小学 |
| 296 | 小学 | 学校管理校本研究 | 三 | 于雷 | 孙贵勇张建 | 临沂市河东区长春路实验小学 |
| 297 | 小学 | 学部制管理初探 | 三 | 朱孟龙 | 王树召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298 | 小学 | 情景化教学助推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的提升 | 三 | 李艳梅 | 刘高宏尤金玲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299 | 小学 | 艺术教育给学生插上腾飞的翅膀 | 三 | 胡得刚 | 朱时民郭希超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 |
| 300 | 小学 | 创新管理思路,推进校区均衡发展 | 三 | 李振灵 | 赵景怀李森 | 临沂市河东区信合实验小学 |
| 301 | 小学 | 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 三 | 侯月东 | 陈静李永彬 | 临沂市河东区信合实验小学 |
| 302 | 小学 | 小学品德与生活生活化研究 | 三 | 朱奇志 | 王斌 王明俊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小学 |
| 303 | 小学 | 小学数学教学生活化的研究 | 三 | 侯琳 | 王开春赵昌苓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小学 |
| 304 | 小学 | 小学生有效作业研究 | 三 | 颜雨雨 | 巩祥真郇金娟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305 | 小学 | 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提升路径研究 | 三 | 李玲 | 杨丽丽林萍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小学 |
| 306 | 小学 | 语文微课堂研究 | 三 | 许要学 | 汲鸿 高振芹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307 | 小学 | 数学精讲精练研究 | 三 | 刘斌 | 陈建华 刘立山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308 | 小学 | 英语口语练习研究 | 三 | 蒋晓雪 | 张璇诸葛瑞莲 |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
| 309 | 学前 | 七彩教育成就七彩童年 | 一 | 诸葛福永 | 陈艳冯步娟 | 临沂河东工业园区实验幼儿园 |
| 310 | 学前 | 书香园所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 一 | 郑翠苹 | 姚秀兰孙绍宪 | 临沂东城实验幼儿园 |
| 311 | 学前 | 以特色课程促幼儿个性成长 | 一 | 李松芹 | 赵海如刘青竹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中心幼儿园 |
| 312 | 学前 | 好玩的圈圈之“圈中年华” | 二 | 王美莉 | 王恒娣王永萍 |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中心幼儿园 |
| 313 | 学前 | 幼儿园绘本阅读教学研究 | 二 | 李玮 | 李荣梅 |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中心幼儿园 |
| 314 | 学前 | 学前教育如何把爱和规矩同时给幼儿的实施策略 | 二 | 宋晓梅 | 王崇彩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315 | 学前 | 户外器械操 | 二 | 张衡 | 杨会会孟庆建 | 临沂市河东区郑旺镇中心幼儿园 |
| 316 | 学前 | 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研究 | 二 | 赵美香 | 房美翔密娜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幼儿园 |
| 317 | 学前 | 泥塑在幼儿园教学中的应用 | 三 | 司英 | 王思玉王立臣 |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中心幼儿园 |
| 318 | 学前 | 学前儿童文明礼仪教育的研究成果报告 | 三 | 黄纪山 | 许艳刘钦录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中心幼儿园 |
| 319 | 学前 | 幼儿足球“双向”课程模式的特色创建与实践探究 | 三 | 郑敏 | 朱琳孙荣华 | 临沂市河东区福祥幼儿园 |
| 320 | 学前 | 挖掘乡土资源装点七彩童年 | 三 | 王艳 | 张红艳陈辰 |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中心幼儿园 |
| 321 | 学前 | 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的解决对策研究 | 三 | 杨文金 | 林晓英李宝伟 | 临沂幸福小学 |
| 322 | 学前 | 绘本与幼儿早期阅读行为建立的研究 | 三 | 毛传粉 | 周天媛 |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中心幼儿园 |
| 323 | 学前 | 幼儿园大班开展绘本阅读的实践研究 | 三 | 林晓芬 | 张芳芳张晓玲 |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中心幼儿园 |
| 324 | 职专 | 教师自我成长与专业发展路径研究 | 一 | 王飞豹 | 李兴泉 | 河东区教育体育局职成科 |
| 325 | 职专 | 职专生学习目标的培养 | 一 | 魏延霞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26 | 职专 | 高效课堂构建的研究与实践 | 二 | 王友堂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27 | 职专 | 中职技能大赛对中职教学的促进 | 二 | 厉彦杰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28 | 职专 | 幼儿美术绘画 | 二 | 李纲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29 | 职专 | 培养中职学生独立性与创造性的探讨 | 三 | 郑安坤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30 | 职专 | 高速车削梯形螺纹 | 三 | 孙会强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31 | 职专 | 信息技术下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 | 三 | 李俊华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32 | 职专 | 小组合作学习下的学困生转化研究 | 三 | 王庆霞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 333 | 职专 | 班干部培养策略研究 | 三 | 徐向颖 | 临沂市河东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
临东政办发〔2019〕11号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作落实年”行动,以落实为抓手,加快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力度,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区政府决定成立重点招商项目推进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国惠氢能小镇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姚运明
副组长:李英国、丁永信
具体责任人:陈宏伟、李东祺
二、火车东站物流园区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王经远
副组长:丁永信
具体责任人:张瑜
三、金科产业园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李英国
副组长:冯正新
具体责任人:李东祺、卫俊岩、王明伟
四、美菜网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吴世强
具体责任人:李东祺、张瑜、邵长宇
五、华侨城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管继斗
副组长:魏元涛
具体责任人:王家楼
六、圣大环保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李英国
副组长:冯正新
具体责任人:李丽娜
七、爱琴海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具体责任人:卫俊岩
八、新海科技产业园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牛树超
副组长:冯正新
具体责任人:李善良
九、中海宏洋中央CBD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具体责任人:王伟
十、三个片区开发项目推进专班
(一)凤凰岭小镇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具体责任人:王海滨
(二)奥德新城片区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具体责任人:徐进春
(三)火车东站片区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副组长:丁永信
具体责任人:黄云霞
十一、文创小镇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管继斗
副组长:魏元涛
具体责任人:王帅忠
十二、连城智造小镇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李英国
副组长:魏元涛
具体责任人:肖永军
十三、罗欣针剂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牛树超
副组长:冯正新
具体责任人:张立强
十四、鲁商电商物流园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褚冰
副组长:徐彬
具体责任人:周圣连
十五、微医+康美智慧药房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薛晓燕
具体责任人:高秀飞
十六、长城汽车、北汽循环产业园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丁永信
具体责任人:李东祺、郭方飞
十七、金秋阳光养老项目推进专班
组长:郭飞跃
副组长:薛晓燕
具体责任人:上官平
项目推进专班职责:主动对接项目,切实解决项目在洽谈、签约、落地、手续办理、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建立周调度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招商局及时调度推进情况,对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东政办发〔201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河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一三五”总体目标,扎实推进“八八举措”和“九个五”工作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快中趋优,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主要指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一)综合实力加快提升,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取得第5名的历史最好成绩。经济发展高位运行。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56亿元,增长9.5%,增幅居全市第1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居全市第4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2亿元,增长9.1%,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3、第2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亿元,增长12.3%,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市第5、第4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45元,增长8.8%。经济结构优化提升。服务业对全区经济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10.15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6:46.2:48.2,三二一产业结构进一步巩固。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9.2%,增长15.6%。质量效益持续向好。税收总量突破30亿元,增长15.6%。税收过千万企业40家,较去年增加12家。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3%,高于全市5.6个百分点。
(二)创新活力显著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全面起势。谋划了“一城引领、三廊带动、五区集聚、全域协同”的总体发展布局,“343”产业培育计划务实高效推进。新动能加速集聚。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14.6%,提高2.5个百分点。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1.98%,研发投入增长53.2%,居全市第1。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家,新增省院士工作站2家、省级众创空间2个、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3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新增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5家。新增山东名牌1件、市长质量奖1件。“343”产业加快培育。聚焦3大传统产业,大力实施“工业3·80升级”、“百小企业提升”、“百企百项百亿技改”等工程,3大传统产业完成产值308.8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66%,增长18.2%。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11个,累计完成技改投资100亿元。聚力4大优势产业,成功获批“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中国十佳避暑康养小城”,省级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成功举办“中俄红色旅游合作交流活动、第二届中国(临沂)国际温泉旅游文化节”、第六十七届全国秋季五金展。区人民医院医疗康复养护中心、奥正田园综合体、万科万纬智慧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加速推进。翔宇豪生大酒店通过五星级酒店评审,全区累计接待游客31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亿元。实现市场交易额797.3亿元、物流总额371.9亿元。聚焦3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培育,中科(临沂)创新园建成运营,城市云大数据中心、脉点科技进园入驻;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初具规模,国内500强海螺集团落户河东,三丰化工入选省“隐形冠军”企业和省准独角兽企业;高端装备产业集约化发展,山东新海表面科技生态产业园、中南高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园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确定实施区级重点项目100个,累计完成投资193.2亿元。东夷文化旅游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累计完成投资7.2亿元;奥正田园综合体等9个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库,累计完成投资29.4亿元;鲁商国际健康城入选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库第一批优选项目。
(三)改革开放纵深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调整、取消、承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18项,公布“一次办好”事项1289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投资建设项目实现联审联办,“3124”目标基本实现,区镇(街)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证照联办”,新登记市场主体10689户,年末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5.1万户。河东城投集团组建成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外开放不断加快。以临沂航空口岸正式开放纳入国家审理计划为新起点,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6.2亿元,积极推进沙特吉达、马来西亚古晋海外五金商城建设。支持鼓励优势企业进一步“走出去”,奥德燃气安哥拉工业园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奥德集团成功收购澳大利亚丹尼森油气田剩余50%权益。“双招双引”取得突破。成功举办“央企沂蒙行看河东”活动,招引产业招商项目110个,签约金额180亿元,其中签约500强企业项目8个,一批“特新优”项目相继落地。实施“315”引才计划,引进国家“泰山学者”等相当层次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6个,冯锋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王飞获评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城乡面貌大幅改善。生态新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品质显著提升,奥德·海棠、泰鑫·东望府、中梁·壹号院等30个高品质商业开发项目全力推进,新城吾悦广场建成营业,市委党校新校区、东夷文化旅游等项目加快建设,临沂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临沂理工职业学院启动筹建。“百楼争霸计划”推进成效显著,新建奥德总部大厦等商业楼宇27栋、竣工16栋。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完成房屋征收面积230余万平方米,21个项目6259套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中环北线(长春路)建成通车,鲁南高铁河东段17公里主体完工,新东兴路、沭埠岭一路等9条城市道路开工建设,新建改造提升农村公路200公里。“四供两排”工程加快推进,新增供暖面积100万平方米,城区亮灯率98%。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家庭农场30家,新增省级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1家、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村4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稳步开展,完成农村改厕7258户,户户通硬化道路120万平方米,新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3个,美丽乡村覆盖率达24%。
(五)三大攻坚战扎实开展,发展底线更加牢固。重大风险有效防控。稳妥处置企业信贷风险,密切政银企对接,“工业3·80升级工程”企业贷款19.9亿元,较年初增加1.5亿元。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行企业债券17.58亿元、政府棚改专项债6.5亿元,新增挂牌上市企业5家。深入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铲除涉恶类犯罪团伙18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投入扶贫资金2083万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02亿元,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基本完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实施大气污染整治工程575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4.5%。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统筹构筑“生态大水网”体系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力推进,李公河西支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汤河综合整治、国家级汤河人工湿地公园等项目加快实施。深入开展绿满河东行动,建成绿色通道82公里、郊野森林公园4处,新增省级森林村居2个。
(六)民生保障有效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支出占全区财政支出的83.02%,10大民生工程、50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新增城镇就业786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12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教育保障力度加大,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新建、改建学校17处,新建普惠性幼儿园13处。“名师名校进东城”工程加快推动,引进区外名师50名,朴园小学东校区顺利招生。文化惠民深入推动,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广场分别实现行政村覆盖率95%、100%。免费为4.5万户65岁以上农村老年人提供有线电视服务。健康河东建设扎实开展,获批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市第五人民医院建成,市人民医院东城医院加快推进。新增日间照料中心2处、农村幸福院3处。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第六届百里沂河水上运动挑战赛、临沂首届迷你马拉松等体育品牌赛事成功举办。社会救助进一步完善体系,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700元提高到4200元。东西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史志档案、应急管理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新的成绩。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区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调整期和攻坚期,经济社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新动能不占主导地位,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主导产业集聚度不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偏少,引进产业链重大突破项目不足;新型消费模式、消费业态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作任重道远。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化解。
二、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和发展重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国际生态城建设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统筹考虑发展趋势和河东区实际,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3%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左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全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面振兴实体经济
坚持规划优先。强化“多规合一”,以发展规划为遵循,推进临沂国际生态城河东产业发展规划、金融创新区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承载重大项目、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资本投向,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提质改造传统产业。把传统产业重点放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上,立足产业基础,大力实施规模工业企业“三个一百”升级工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迈进。大力推进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力争100个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10亿元。持续拓展优势产业。坚持品牌引领、高端带动、补链延链,助力4大优势产业做大规模、做强优势。医养健康产业要充分发挥省级健康服务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区先行优势,扎实开展医养健康三年行动,加快推动区人民医院医疗康复养护中心、华东太阳城、金秋养老、同仁养老等康养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产业要以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被国家文化旅游部列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点为契机,加快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全域旅游服务区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代金融产业要积极引进银行、保险、证券、风投等各类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新兴业态,全力打造临沂金融副中心;电商物流产业要依托火车东站、临沂机场,着力培育电商物流发展平台,加快推进万科万纬智慧物流产业园、中畅云储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聚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挥中科(临沂)创新园、海螺产业园、北汽循环经济产业园、远通霸尔肯汽车整备中心等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招引一批高端产业链延伸项目,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培育形成新动能主体力量,确保新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较快提升。
(二)聚焦聚力“双招双引”,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抓好招商引资。围绕打造“343”产业集群,发挥好产业专班招商作用,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青烟威等重点区域,谋划组织系列招商活动,积极拓宽以企招商举措,综合运用产业链招、专业化招、社会化招、委托代理招等多种形式,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力争全年引进过亿元市外投资项目50个,省外投资项目30个,500强企业15家,实现产业类招商到位资金80亿元以上。抓好招才引智。紧盯国家“泰山学者”及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力争引进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7名以上。大力实施“凤凰英才”选拔工程,深入挖掘乡土人才、技能人才等中坚力量,不断夯实人才基础。抓好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科(临沂)创新园引领作用,切实加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力争新增省级院士工作站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众创空间3家、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5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0家以上。积极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共建研发中心,新签订实质性的产学研合作协议20项、转化重大科技成果项目30个。抓好项目推进。全力推进100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签约、集中开工奠基活动,强化项目全过程服务,力争完成年度投资210亿元以上。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8个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
(三)全力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全面打造生态宜居河东
高品质建设生态新城。加快编制城市发展空间规划、镇街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全力推进中心城区“一城六片”综合开发建设,以滨河沿线和北京东路沿线开发为重点,全面推动齐商银行大厦、民生金融大厦、领秀豪庭、圣蒙左岸等总部经济项目建设。高标准推进相公、汤头、凤凰岭3个功能组团建设,打造样本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134个区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打通22条城市断头路,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1公里、配电线路115公里,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加大城市开发力度,重点推进范于埠、东张官庄、西张官庄等片区拆迁,启动实施44个棚改旧改房屋征收项目,确保完成征收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实现400万平方米。高标准推动乡村振兴。依托临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平台,全力推进30个乡村振兴重点工程、100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力争3个项目纳入省级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加快推动龙园、润宇等田园综合体建设,重点推进汤头康养等特色小镇建设,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力争创省级“新六产”示范区。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业集约经营。继续开展壮大村级经济“百村帮扶行动”,新增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村庄20个。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提升县乡道路75公里、农村道路202.8公里。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4000户、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8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十佳创建”活动,力争新增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8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1个,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27%。高质量打造生态环境。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散煤、“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统筹推进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力争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扎实开展“水润河东”行动,持续推进生态大水网建设。加强水生态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继续实施“绿满河东”行动,力争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镇12个、城市绿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格局
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新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常规业务、投资建设项目“3124”改革成果,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强化要素资源配置。完善银企对接联动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实现直接融资,力争更多企业到新三板、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探索实施“亩产效益”改革,建立用地3亩以上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机制,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打造开放高地。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积极拓展外贸市场,实现外贸进出口突破32亿元。依托临沂机场航空口岸正式开放优势,借助国际货运临时口岸,大力发展国际货运。鼓励生产型出口企业建设跨境营销网络和境外仓储中心,推进奥德集团安哥拉工业园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
(五)大力推进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加大公共服务投入,集中力量办好55件民生实事。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完善项目带动、金融帮扶、低保兜底、孝善扶贫等多种帮扶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扶贫成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实施基础教育三年攻坚行动,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23处、普惠性幼儿园10处,突出名校引领,加快临沂三十五中东校区建设,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大力实施“名院建设工程”,全力推进市人民医院东城医院启动建设,加快基层医院病房楼、门诊楼改造,全方位提升镇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确保8个镇街文化站免费正常开放,改造提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0个,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镇街全民健身中心2处、阳光篮球场4处、多功能运动场5处,新建、改扩建村级健身路径60处。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关心关爱退役军人,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红黑名单”。促进档案史志、妇女儿童、安全生产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临东政办发〔20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河东有关单位:
《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3号)精神,为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国及省市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统一谋划、上下联动、集中投入、重点突破、整体提高、强力推进”的原则,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为保障,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基础上,推动教育与城镇化发展相协调,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全覆盖,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趋完善,校际、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消除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现象,政府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学校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更加优质,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区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谋划、上下联动。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突出位置,完善政策措施,科学统筹规划,落实政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集中投入、重点突破。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加大区、镇街(经开区)两级学校建设投入,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重点解决“大班额”问题,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使城乡学生共享同等优质的义务教育。
(三)整体提高、强力推进。深化区域融合,推动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体系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强化督考,以督促建,强力推进。构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考评估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程
健全“城乡统一、重在镇街(经开区)、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实现“三个增长”。进一步完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由区级财政及时足额统一拨付。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的教育资金,专项用于教育。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
继续推进2018年未竣工学校建设项目,确保按时投入使用。
2019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1处,投资2.78亿元,新增建设面积13.66万平方米。
新建学校2所:经济开发区中学,小李庄小学。
改扩建项目19个:临沂第九实验小学塑胶运动场地,临沂第九实验小学北校区教学楼扩建,塑胶场地及厕所改造,临沂第十实验小学东校区改造,益民小学扩建,益民中学体育看台及器材室扩建,南京路小学扩建,南京路小学塑胶运动场,相公街道中学综合楼扩建,平墩湖小学餐厅扩建,汤河镇信合实验小学综合楼,中学餐厅扩建,九曲街道幸福小学综合楼扩建,东兴实验学校塑胶运动场地,八湖镇刘店子中心小学教学楼,刘店子中学餐厅扩建,太平街道中学餐厅及学生公寓扩建,中心小学综合楼扩建,郑旺镇中心小学塑胶运动场,汤头街道中心小学塑胶运动场。
(三)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工程
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继续执行农村特级教师岗位待遇补贴制度,班主任津贴制度,农村教师走教补贴制度,校长职级制待遇,河东名师、名师工作室待遇等;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2019年力争招考教师360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教师600名,有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共计960人,所需费用全部由区财政承担。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做到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学历、教师资格、职称结构和校长岗位培训等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四)实施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工程
一是实施“德育育人”,加强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理想信念、道德礼仪等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二是实施“环境育人”,进行校园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改造不达标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人文环境,打造优质特色学校。三是实施“管理育人”,深化教育管理机制改革,激发学校依法办学活力。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构建制度完善、流程优化、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学校管理求实、求精、求细、求新上取得成果,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取得新进展,在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方面取得新突破,整体提升学校精致化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备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9年2月)
1.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摸底查清”工作。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由区教体局牵头,各镇街(经开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扎实开展“摸底查清”工作,明确存在问题和差距,逐校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一校一案”,制定详实的整改措施和实施细则。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2月至6月)
1.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评申报工作。按照《评估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实施“四大工程”。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程、基础教育三年攻坚工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内涵管理水平,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3.加强督查调度。区督考办和区教体局联合成立督导评估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查摆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部署整改及推进工作。
4.做好市级复核相关准备工作。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
1.全面整改提升。根据市级复核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自查,列出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2.迎接省级督导评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省级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3.报请国家验收认定。
六、部门职责
(一)区教育和体育局
1.牵头做好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起草制定开展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的具体意见、实施方案、汇报材料等;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全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区级档案资料准备工作。
2.督促各镇街(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学校依法采取措施,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抓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3.协调财政和税务部门掌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工作,会同区财政等部门加强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4.协同各镇街(经开区)做好优化学校布局调整,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学校建设,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了解掌握全区学校设施设备及图书配备情况,加大投入,努力解决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不足、陈旧问题,使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现行标准的基本要求。
5.配合机构编制等部门做好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及落实工作,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
6.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校园硬化、绿化、净化、亮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会同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中小学校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会同区财政、物价等部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7.指导督促各镇街(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档案资料准备工作。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区委、区政府表彰。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
1.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把教育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指导区教育和体育局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并指导各镇街(经开区)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3.负责审批上报学校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立项。
(三)区财政局
1.牵头对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对存在短缺或欠拨的,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2.确保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统一标准、及时发放。
3.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比例核定并执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好“两免一补”资金;配合区物价、教育等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加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配合区发改、教育等部门落实并管好用好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中小学维修改造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等专项资金。
4.多方筹集资金,保障优质均衡发展项目投入,按照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拨付资金。
(四)区委编办
1.根据学校班数、学生数,按照省定标准及时核定编制总量。
2.配合区教育和体育局、人社局检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落实情况,督促解决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
3.根据教师编制数量,及时足额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协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做好教师招聘、岗位管理和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教师社会保障性支出。
3.会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聘用教师工作。
(六)河东公安分局
1.加强户籍管理,提供涉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户籍信息等有关数据资料。
2.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3.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整治。
4.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巡逻。
(七)河东规划分局
1.将学校基本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依法规范学校周边设施的建设。
2.协同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查设计方案,搞好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学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八)区自然资源局
1.在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教育建设所需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科学预留教育工程用地空间。
2.积极争取省、市支持,优先解决中小学建设用地,并依法快速为中小学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九)河东环保分局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对中小学建设项目优先办理报建手续,并实行优惠政策。
2.加强对中小学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
3.配合各镇街(经开区)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十一)各镇街(经开区)
1.根据辖区内人口变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
2.镇街(经开区)履行中小学建设主体责任,改善镇街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十二)区委督查考核办、区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全程跟踪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反馈、督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梳理义务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围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确保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质量整体提升。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各项措施落实。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考核体系,相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定期对开展创建工作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工作中涉嫌违法违纪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人观和成才观,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加大对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和优秀学校的宣传力度,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此项工作,凝聚推进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合力,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
附件:1.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建、改扩建学校、校舍计划表
3.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计划表
附件1
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运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褚 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宝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志勇 区委编办主任
陈宏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诸葛夫杰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徐进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海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善湘 区财政局局长
高绍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伟 河东规划分局局长
刘 杰 河东环保分局局长
孙建亭 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田运 九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成伟 凤凰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龙 汤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凤凯 相公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妍 八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彭文来 郑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传义 太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朱超 汤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全面负责我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诸葛夫杰同志兼任,宋建轶、李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建、改扩建学校、校舍计划表
|
附件3
河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计划表
| 镇街 | 学校 | 教学仪器设备值(万元) | 每百名学生拥有普通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需要数(2.5万元/套)(万元) | 网络改造工程(只含网络设备,布线自行改造)(万元) | 合计 | |
| 现有 | 应增 | |||||
| 城区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中学) | 350.18 | 499.82 | 47.5 | 547.32 | |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小学) | 318.34 | 406.06 | 65 | 471.06 | ||
| 东兴实验学校(中学) | 296.48 | 5 | 5 | |||
| 东兴实验学校(小学) | 269.52 | |||||
| 临沂第九实验小学 | 794.59 | 65 | 65 | |||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392.16 | 168.84 | 40 | 30 | 238.84 | |
| 九曲店小学 | 321.09 | 64.71 | 27.5 | 20 | 112.21 | |
| 临沂东城实验小学 | 416 | 231.2 | 40 | 20 | 291.2 | |
| 临沂斜坊小学 | 37 | 10 | 10 | |||
| 临沂幸福小学 | 134.92 | 219.88 | 17.5 | 20 | 257.38 | |
| 临沂沭埠岭小学 | 28.96 | 41.04 | 10 | 51.04 | ||
| 临沂北京路小学 | 125 | 73 | 73 | |||
| 临沂桃园小学 | 410 | |||||
| 合计 | 3894.24 | 1704.55 | 307.5 | 110 | 2122.05 | |
| 九曲街道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755.73 | 32.5 | 30 | 62.5 | |
| 临沂九曲小学 | 659.59 | 27.5 | 10 | 37.5 | ||
| 临沂坡埠小学 | 32.3 | 10 | 10 | |||
| 合计 | 1447.62 | 0 | 60 | 50 | 110 | |
| 经开区 | 工业园实验学校(中学) | 287.37 | 30 | 30 | ||
| 工业园实验学校(小学) | 261.25 | 215.55 | 35 | 20 | 270.55 | |
| 临沂南京路小学 | 27.35 | 90.25 | 10 | 100.25 | ||
| 合计 | 575.97 | 305.8 | 35 | 60 | 400.8 | |
| 太平街道 | 临沂太平中学 | 253.14 | 24.11 | 5 | 20 | 49.11 |
| 太平中心小学 | 265.95 | 13.45 | 17.5 | 20 | 50.95 | |
| 太平第二小学 | 57.23 | 25.57 | 2.5 | 10 | 38.07 | |
| 太平东白塔小学 | 73.56 | 10 | 10 | |||
| 太平长春路小学 | 176.36 | 10 | 10 | |||
| 太平东张屯小学 | 68.59 | 10 | 10 | |||
| 太平西水湖小学 | 41 | |||||
| 合计 | 935.83 | 63.13 | 25 | 80 | 168.13 | |
| 相公街道 | 临沂相公中学 | 229.8 | 137.45 | 5 | 20 | 162.45 |
| 临沂益民实验中学 | 419 | 7.5 | 30 | 37.5 | ||
| 相公中心小学 | 358 | 185.6 | 40 | 30 | 255.6 | |
| 相公团林小学 | 42.98 | 37.82 | 10 | 47.82 | ||
| 相公平墩湖小学 | 48.25 | 11.35 | 10 | 21.35 | ||
| 相公孙旺小学 | 45 | 17.4 | 10 | 27.4 | ||
| 相公刘团小学 | 53.1 | 10 | 10 | |||
| 相公南旺小学 | 93.47 | 16.33 | 10 | 26.33 | ||
| 相公石碑屯小学 | 62.16 | 10 | 10 | |||
| 相公黄屯小学 | 89.14 | 6.46 | 10 | 16.46 | ||
| 河东益民实验小学 | 316.23 | 103.77 | 30 | 20 | 153.77 | |
| 相公沙兰小学 | 35.6 | 10.4 | 10 | 20.4 | ||
| 合计 | 1792.73 | 526.58 | 82.5 | 180 | 789.08 | |
| 汤头街道 | 临沂汤头中学 | 295.39 | 2.11 | 30 | 32.11 | |
| 汤头中心小学 | 256.75 | 346.05 | 42.5 | 388.55 | ||
| 汤头龙车辇小学 | 5.54 | 65.46 | 10 | 75.46 | ||
| 汤头长沟小学 | 51.79 | 20.41 | 10 | 30.41 | ||
| 汤头五湖小学 | 73.31 | 69.89 | 5 | 10 | 84.89 | |
| 汤头白塔街小学 | 39.44 | 28.56 | 10 | 38.56 | ||
| 汤头林子小学 | 85.16 | 80.84 | 2.5 | 10 | 93.34 | |
| 汤头郑庄小学 | 51.91 | 10 | 10 | |||
| 临沂葛沟中学 | 101 | 61.5 | 20 | 81.5 | ||
| 汤头巩头小学 | 35.54 | 10 | 10 | |||
| 汤头三联小学 | 28.28 | 2.92 | 10 | 12.92 | ||
| 葛沟中心小学 | 125.14 | 48.86 | 5 | 20 | 73.86 | |
| 葛沟崔家台子小学 | 49.32 | 10 | 10 | |||
| 汤头沙汀小学 | 68.77 | 10 | 10 | |||
| 汤头王家堰小学 | 53.42 | 10 | 10 | |||
| 合计 | 1320.76 | 726.6 | 55 | 180 | 961.6 | |
| 凤凰岭街道 | 临沂凤凰岭中学 | 182.84 | 87.16 | 5 | 20 | 112.16 |
| 凤凰岭常庄小学 | 201.67 | 24.93 | 7.5 | 10 | 42.43 | |
| 凤凰岭中心小学 | 308 | 269 | 17.5 | 20 | 306.5 | |
| 凤凰岭大店子小学 | 48.66 | 12.74 | 10 | 22.74 | ||
| 凤凰岭黑屯小学 | 17.84 | 19.76 | 10 | 29.76 | ||
| 合计 | 759.01 | 413.59 | 30 | 70 | 513.59 | |
| 郑旺镇 | 临沂郑旺中学 | 425 | 73.25 | 17.5 | 30 | 120.75 |
| 郑旺中心小学 | 218 | 217.8 | 30 | 20 | 267.8 | |
| 郑旺常旺小学 | 59.48 | 10.72 | 10 | 20.72 | ||
| 郑旺大尤家小学 | 48.72 | 10 | 10 | |||
| 郑旺兰埠小学 | 48 | 16 | 10 | 26 | ||
| 郑旺新庄小学 | 44.64 | 3.96 | 10 | 13.96 | ||
| 郑旺洪瑞小学 | 131.49 | 20.31 | 20 | 40.31 | ||
| 洪瑞大官小学 | 63.88 | 2.5 | 10 | 12.5 | ||
| 郑旺邵湾小学 | 13.8 | 35.6 | 35.6 | |||
| 郑旺湾林小学 | 152.83 | 10 | 10 | |||
| 合计 | 1205.84 | 377.64 | 50 | 130 | 557.64 | |
| 八湖镇 | 临沂八湖中学 | 178.42 | 19.08 | 20 | 39.08 | |
| 八湖中心小学 | 253.42 | 10.78 | 15 | 20 | 45.78 | |
| 八湖育才小学 | 93.22 | 13.98 | 10 | 23.98 | ||
| 八湖育晨小学 | 32.62 | 21.18 | 10 | 31.18 | ||
| 八湖古沂庄小学 | 42.42 | 6.38 | 10 | 16.38 | ||
| 八湖五湖小学 | 42.22 | 0.98 | 10 | 10.98 | ||
| 临沂刘店子中学 | 248 | 49.5 | 2.5 | 20 | 72 | |
| 刘店子中心小学 | 210.84 | 150.36 | 25 | 20 | 195.36 | |
| 八湖坊上小学 | 101.78 | 24.42 | 2.5 | 10 | 36.92 | |
| 八湖柴河小学 | 95.31 | 14.29 | 10 | 24.29 | ||
| 八湖石拉渊小学 | 68.56 | 2.5 | 10 | 12.5 | ||
| 合计 | 1366.81 | 310.95 | 47.5 | 150 | 508.45 | |
| 汤河镇 | 临沂汤河中学 | 267.7 | 124.8 | 15 | 20 | 159.8 |
| 汤河故县小学 | 52.39 | 10 | 10 | |||
| 汤河楼子小学 | 66.93 | 2.5 | 10 | 12.5 | ||
| 汤河禹屋、管岭小学 | 79.84 | 136.16 | 20 | 156.16 | ||
| 汤河大南庄小学 | 51 | 10 | 10 | |||
| 汤河中心小学 | 437.84 | 22.5 | 20 | 42.5 | ||
| 汤河信合小学 | 114.63 | 7.5 | 10 | 17.5 | ||
| 汤河程子河小学 | 81.95 | 10 | 10 | |||
| 汤河坊坞小学 | 68.43 | 3.57 | 10 | 13.57 | ||
| 汤河曲坊小学 | 55.86 | 10 | 10 | |||
| 合计 | 1276.57 | 264.53 | 47.5 | 130 | 442.03 | |
| 合计 | 14575.38 | 4693.37 | 740 | 1140 | 6573.37 | |
临东政发〔2019〕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2018年度,各镇街、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河东区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严格履行职责,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九曲街道等4个镇街,区人社局等12个机关单位,崔莹雪等25名同志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推动我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上述先进单位、个人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2019年度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大美新临沂美丽河东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8年度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名单
2.2018年度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度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先进镇街、先进单位名单
先进镇街(4个)
九曲街道
汤头街道
凤凰岭街道
汤河镇
先进单位(12个)
区人社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商务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食药监局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区委党校
区教育和体育局
区财政局
区总工会
区老干局
附件2
2018年度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25人)
崔莹雪、范春雨、高焕云、韩继涛、李超鹏、梁桂菊、刘玉华、孟 磊、苏广梅、孙 伟、王昌喜、王梦林、王升朋、魏 帅、相淑砚、徐 梦、杨美璟、杨元森、于芝旭、张灿萍、张华艳、郑雪峰、周胜浩、周振珠、诸葛维维
临东政发〔201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头温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上级驻河东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临政字〔2018〕212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29项,其中取消26项、承接17项、新增52项、整合2项、调整规范31项;取消公共服务事项1项。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的事项,要及时对接上级业务科室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并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对新增的事项,要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调整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衔接落实情况(包括承接落实情况文件、取消后监管措施文件等)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9年1月31日下午5:00前报区政府审改办,新增事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区编办。
附件: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2019年第一批调整取消承接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
| (一)取消行政权力事项26项(其中行政处罚1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未列入权力清单事项1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科学技术局 | 取消 | ||||||||||||
| 2 | 对机关事业单位违反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取消 | ||||||||||||
| 3 |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取消 | ||||||||||||
| 4 | 建设监理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取消 | ||||||||||||
| 5 |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合同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取消 | ||||||||||||
| 6 |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取消 | ||||||||||||
| 7 | 对在城市建成区内建设施工未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取消 | ||||||||||||
| 8 | 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等物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取消 | ||||||||||||
| 9 | 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取消 | ||||||||||||
| 10 | 对饮酒后驾驶农业机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1 | 对不按规定安装农业机械号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2 | 对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3 | 对在易燃物场区作业时,未安装防火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4 |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5 | 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和补换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6 | 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7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8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19 | 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20 | 非法狩猎、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取消 | ||||||||||||
| 21 | 对未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从事经营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取消 | ||||||||||||
| 22 | 参与验收居民住宅区配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取消 | ||||||||||||
| 23 | 设立分公司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消 | “公司有关事项的备案”的内容 | |||||||||||
| 24 |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 未列入权力清单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消 | ||||||||||||
| 25 | 未按规定申领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取消 | ||||||||||||
| 26 | 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取消 | ||||||||||||
| (二)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7项(其中行政处罚17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对违反规定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2 | 对违反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3 | 对危害自然保护区管理行为的处罚 | 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修筑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在自然保护区内围湖(围海)造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 在自然保护区内勘探、开采矿产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 毁坏自然保护区标志、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承接 | ||||||||||||||
| 4 | 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5 | 对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集、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6 |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7 | 拒绝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8 |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9 |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0 |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1 | 对违反种子进出口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2 | 对违反规定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3 | 对违反规定,未根据林业部门制定的计划使用林木良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4 | 对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5 | 对违反封山育林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6 |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17 | 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承接 | ||||||||||||
| (三)新增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52项(其中行政处罚4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2 | 企业未按规定将工资有关制度备案或弄虚作假、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的,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 |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 | 对劳务派遣单位涂改、非法转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证》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5 |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6 | 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违反规定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7 |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8 | 对参保单位解除、终止与职工劳动关系未告知其失业保险待遇权利、未出具相关证明、未公布或告知本单位及相关人员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9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0 |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1 | 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2 | 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3 |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4 | 民办学校未依照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5 | 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6 |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学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7 | 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8 |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实习期限和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数量超过限制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19 |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违法违章行为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20 |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21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22 | 区本级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强制 | |||||||||||||
| 23 | 区本级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强制 | |||||||||||||
| 24 |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监督 | |||||||||||||
| 25 | 区本级社会保险稽核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行政监督 | |||||||||||||
| 26 | 企业工资分配“三项制度”备案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27 | 企业裁减人员方案备案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28 | 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审查备案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29 | 社会保险登记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列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30 |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强制 | |||||||||||||
| 31 |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强制 | |||||||||||||
| 32 | 对在农药研制、推广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奖励 | |||||||||||||
| 33 | 对在封育区内进行放牧、割草、砍柴、采挖树兜或者其他破坏森林植被行为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4 | 对违法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5 | 对非法采挖树木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6 | 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7 | 对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内和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违反规定用火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8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39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0 | 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1 | 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本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2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影产业促进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3 | 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4 | 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后变更电影内容,未依照规定重新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擅自发行、放映、送展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5 | 提供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参加电影节(展)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6 | 承接含有损害我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内容的境外电影的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7 | 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有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行为,扰乱电影市场秩序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8 | 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放映广告的处罚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49 |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调整后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报送备案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50 |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使用、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资金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51 |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52 | 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物业公共服务费减免差额部分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为行政处罚 | |||||||||||||
| (四)整合区级行政权力事项2项(行政处罚2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对违反对女职工保护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整合为“对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处罚” | ||||||||||||
| 2 | 对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处罚 | |||||||||||||||
| (五)调整规范区级行政权力事项31项(其中行政处罚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给付8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区本级企业和职工养老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2 | 区本级企业和职工医疗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3 | 区本级企业和职工失业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4 | 区本级企业和职工工伤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5 | 区本级企业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6 | 区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7 | 区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8 | 人事考试收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9 |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费征收 | 行政征收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0 | 区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1 | 区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2 | 区本级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3 | 区本级参保居民养老保险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4 | 区本级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5 | 区本级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6 | 区本级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7 | 区直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给付 | 行政给付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不再列入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
| 18 | 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19 | 对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或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20 | 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 | ||||||||||||
| 21 | 对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及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拆分为事项1.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罚;2.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处罚 | ||||||||||||
| 22 | 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拆分为事项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处罚;2.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 ||||||||||||
| 23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 行政确认 | 区农业农村局 | 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 | ||||||||||||
| 24 | 非法驯养繁殖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非法人工繁育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 ||||||||||||
| 25 | 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和“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 ||||||||||||
| 26 | 对无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对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处罚” | ||||||||||||
| 27 | 对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违反规定推广、销售林木品种的处罚” | ||||||||||||
| 28 | 对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标签内容不符、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种子生产经营者违反种子生产经营规定的处罚” | ||||||||||||
| 29 | 对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 ||||||||||||
| 30 |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 ||||||||||||
| 31 |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区农业农村局 | 名称规范为“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 ||||||||||||
| (六)取消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调整方式 | 备注 | ||||||||||||
| 1 | 政府公开信息查询 | 区委办公室 | 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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