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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8385038
负责人姓名 王帅光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
(冬季,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
机构职能

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 协助相关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并参与实施;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和统计分析;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2. 组织本辖区个体劳动者守法经营;维护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帮助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组织开展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开展党组织建设工作。

  3. 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业务管理自动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发工作、计算机网络及相关设备的选型、配置和维护;组织开发、推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应用软件;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处理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市场监管信息咨询服务。

  4. 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移送投诉受理举报相关信息;负责跟踪、督促、审查重要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重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并反馈办理结果;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存档、通报和回访,指导协调镇街监管所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等。

  5. 承担已上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药物警戒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监测方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承担全区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辖区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承担药物警戒和药品监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全区医药产业项目落地技术咨询工作。

  6. 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7. 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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