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539-8382436 | ||
| 负责人姓名 | 张冬梅 | ||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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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 | 河东区九曲街道李公街1号政务大厦5楼东 | ||
| 机构职能 | 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集中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相关职责。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国家和省市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承担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区科技计划布局。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区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区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区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管理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并负责对其评估和管理。实施国家、省科技报告制度。参与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拟订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实施意见,提出全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布局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我区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区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拟订区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提出区级创新平台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承担区级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审核工作。承担区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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