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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 0539-8080131
负责人姓名 杨帆、陆丰田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
(夏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
(冬季,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
机构职能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监督管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小餐饮食品安全。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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