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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科
联系方式 0539-8081078
负责人姓名 闫勋栋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法定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冬季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河东区李公街1号政务大厦1510室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大气、噪声、光、恶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的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大气专项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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