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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shdqthzwsy/2026-00010 公开目录: 健康教育
成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日期: 2026-06-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
{健康科普}职业健康
发布时间:2026-06-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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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职业病病人待遇保障等各环节作出了法律规定。

2.【职业病致病因素】职业病的致病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所患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发生;二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3.【职业病预防】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疾病。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减轻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

4.【职业病责任主体】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人救治,规范用工行为等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5.【职业病责任主体】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劳动者也有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的义务。

6.【职业人群防护】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7.【职业人群防护】劳动者应了解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8.【职业病患者保护】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9.【职业病患者保护】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可向地方政府医疗保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职业病患者获得医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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