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hdqttjdggwsy/2025-0000031 | 公开目录: | 分级诊疗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葛沟卫生院 | ||
一、工作原则
(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二)分级诊治原则
(三)专科特色原则
(四)资源共享原则
(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 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 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 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 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 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 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卫生院。
三、双向转诊程序
(一)按转诊原则将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转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二)转诊患者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三)转诊患者病情稳定后,医院将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转回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四、工作职责
(一)医院职责
1. 指定专门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 小时连续服务。
2. 医院负责接诊卫生院转诊的患者,确保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 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减少环节,对卫生院上转的住院患者,实行优先就诊,对卫生院送检的样本可直接为其提供相关检查服务。
4. 实行资源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 定期到卫生院巡诊,开展健康教育,以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义务为卫生院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二)卫生院职责
1. 负责协助或指导患者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 认真填写《双向转诊上转记录单》,写明患者的病情及诊疗情况。
3.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并提前通知上级医院,及时进行转送。
4. 接诊转回卫生院的患者,与医院医师保持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 随时反馈医院的服务情况,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