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hdqttzxwsy/2025-0000092 | 公开目录: | 服务内容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中心卫生院 | ||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 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辖区重要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的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