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hdqtpjdwsy/2025-0000088 | 公开目录: | 就诊须知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卫生院 | ||
1、就诊病人经门诊医师诊治后需住院治疗的,由门诊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办理住院预约登记。
2、病人或病人家属持病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3、请主动出示你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证件,如果同时有医保和商业保险,请自己选择用何种性质的保险办理入院。
4、入院手续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会给您一张预交押金收据,然后到护理站办理入住手续,预交金收据请自己保存好,出院结算时使用。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