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hdqjqjdwsffzx/2025-0000017 | 公开目录: | 就诊须知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
一、门诊就诊流程
(一)分诊
门诊服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帮助病人正确选科,应做到非传染病与传染病分开,防止门诊范围内的交叉感染,从而提高门诊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候诊
1.病人根据分诊情况到相应门诊科室候诊。
2.就诊人员较多的科室,科室工作人员要维持好候诊室的秩序,告诉病人等候次序,安排病人依次就诊。
3.对病情较重较急的病人及时安排优先就诊,回答病人提出的相关问题,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转院的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对可疑传染病人采取及时措施,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保持门诊环境的有序、安静和卫生。
(三)就诊
1.就诊时患者可依据山东省健康码、临沂电子健康卡、医保码、或身份证建卡后进行登记就诊。
2.医师接待病人要耐心听取病人的病史陈诉和进行认真的体检,必要时作相应的检验和特殊检查。
3.医师根据病情和检查作出初步诊断;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做到简明扼要、明确清楚、内容规范、项目齐全。
4.医师提出的治疗意见应向病人清楚而如实地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予以治疗,或开出处方到药房取药,或到药店购药。
5.医师对疾病诊断有疑问,可嘱病人复诊复查,或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疑难病例讨论直至转科转院。
6.凡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医务科统一盖章,以保持诊断书的严肃性。
(四)医技科室检查和治疗
1.凡需要作化验检查、放射超声影像检查、心电、门诊小手术、注射、清创换药等检查治疗时,医师必须开出检查或治疗申请单。
2.医师应嘱咐检查或治疗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对个别要预约登记者应予说明,并告诉上述检查单的报告出具时间和取单地点、手续等。
(五)取药
1.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内容齐全。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凡毒、麻、限剧药物处方要严格按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和麻醉药管理办法执行。门诊医师要嘱告病人所开处方药物内容和用途。
3.药剂科发药前要认真查对,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六)离院、留院观察、入院或转院
1.病人经诊治后,大多数人取药后离院回家,但病情较重或诊断不明需进一步观察病情变化者,可根据病情程序和住院病床情况,作出转门诊观察室观察或住院的处理决定,开出住院通知单,办理入院手续。
2.对应转院治疗者,要开具转院意见书,并提出转向何院的建议。
二、就诊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
1.医保病人就诊时请出示医保卡,如慢性病种,特殊病种的均需出示证件并告知经治医师,以免给您就诊造成麻烦。
2.医生开出相关检查、化验项目,药物后,请到收费窗口完成缴费,再进行检查、检验和取药。
3.为保证就医快捷顺利,就诊时请注意查看墙上标识、服务流程,医院设有预检分诊台,可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如有困难请向预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三、就诊期间应知晓的注意事项
1、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身份证件。
2、 就诊期间,患者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上下楼梯时注意安全,照顾好老人、儿童。
3、 如在就诊过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在门诊一楼大厅意见箱内提出对我们意见或建议。
四、就诊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一)就诊期间您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知晓就诊医生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2.在就诊过程中拥有隐私保护权。
3.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参与诊疗过程决策及拒绝或终止治疗。
(二)就诊期间您需承担以下义务
1.请您提供正确的个人身份、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与事实相悖的信息,否则,医务人员无法对您进行正确的诊治,并可能致严重不良后果。
2.为保特良好的就医环境,请您不要在大厅、候诊区、走廊、诊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瓜皮纸屑,不要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依序就诊。
3.请您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不要让不熟悉的人保管物品或代办交款手续,不要相信医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