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fybjy/2025-0000073 | 公开目录: | 公卫措施 |
| 成文日期: | 2025-12-04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妇幼保健院 | ||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传染病防治法》《河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发生以下具体突发事件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本预案。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出现鼠疫和肺炭疽首发病例以及霍乱的爆发流行;
2、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多例死亡;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如心因性反应、群体性急性出血热综合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急性腹泻综合征、急性黄疸综合征和其他不明原因疾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各种自然灾害过程中及发生后疾病的爆发流行。
(二)其他突发事件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爆发;
2、重大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3、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农药、鼠药或其他化学毒品引起的中毒事件;
4、重大的群体性医院感染;
5、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6、生物、化学、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
7、其他非常规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一)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组长:高平熙
副组长:张金运 朱孟强 孙燕 李玮
成员:孙志芳 苏广梅 杨桂平 孙成速 田立申 王文靖 刘洪香 陈园贵 袁琳琳 韩其颖 徐静 蔡晓霞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电话: 7117719)
临床救治小组
组长:李玮
副组长:孙志芳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兰群 王祥霞 田立申 刘洪香 孙成速 张作臣 陈园贵 姜波 李振艳 袁琳琳 高静
(二)职责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医院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涉及的范围、程度向区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启动预案的建议。
5.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三、医院有关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医务科、护理部、院办公室、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药剂科、院感科及各临床医疗科室等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医院领导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及时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组织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指挥应急救援,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做好突发事件伤员或病员的救治处理和指挥、协调、善后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部门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及人员职责
1、院感科负责开展日常监测,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督导紧急处理的消毒、隔离、个人防护规范到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向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组织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2、医务科负责紧急现场指挥救治工作,调配各相关临床科室、医疗救治力量迅速参与救治,开通急诊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和效率保证医、技、药的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全院大会诊,集中各专科技术优势,保证急、危、重伤惠者的有效救治。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3、护理部负责紧急调配各临床相关科室的护理人员立即到位,并迅速投入救治工作,保证各分流科室的护理力量充足,确保医疗抢救安全。
4、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各职能部门与临床科室的有效协调,确保领导的指示贯彻落实,协调各部门的人力、物力,保障临床工作的顺畅运行;负责与上级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
5、设备科负责医院的设备处于良好应急状态,随时能投入常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的诊断、抢救、洽疗仪器和设施的正常运转,有力配合临床救治工作。
6、总务科负责院内后勤物资的正常充足供应,在紧急应变状态下保证随要随有,并确保医疗垃圾的安全规范运送;确保水电安全。
7、保卫科负责全院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良好医疗秩序,防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过程中的保安消防漏洞,确保医院全体医、患人员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8、行政总值班负责突发事件的院内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及初步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立即通知临床应急抢救小组成员到急诊科支援。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及人员职责
1、急诊科:负责全院急诊救治工作,确保急、危、重伤患者能及时接送入院并得到快速有效处理。负责公共卫生应急处理过程中各专科支援医务人员的组织、调配和救治流程规范合理,保证各种抢救设备及各种抢救物品齐备,并保持其应急状态,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1)急诊科主任职责:
第一时间现场组织和指挥急诊科及临床应急抢救小组的医生的医疗工作,分组救治病人。
1.制定临时处方及抢救方案。
2.重点负责危重病人的紧急抢救。
3.协调各相关部门(药剂科、医技科室、总务科、其他临床科室等)。
4.及时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组织和协调本科及支援的护士,分组救治病人。
2.协调各相关部门(药剂科、医技科室、总务科、其他临床科室等)。
3.加强病人的巡查和护士的督导。
(3)急诊科现场医生职责
1.立即了解清楚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发病时间、地点、人数,作出初步诊断、应急处理,报告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并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
2.普通病人治疗组:副主任医师为组长,医生负责病人的治疗、病情观察、病历记录。
3.危重病人治疗组:副主任医师为组长,医生负责病人的治疗、抢救、监护、病情观察、病历记录。
(4)急诊科现场护士职责
1.护士接听发生突发事件通知的电话时需了解以下内容:事发地点、伤亡人数、起因、临床表现,如有毒物等应取样本并带来医院。同时立即根据首诊医生提供的情况协助报告工作。
2.设一名护士专职接诊、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转入院情况,并做好统计工作。同时将普通病人及危重病人引导到各治疗组。
3.护士分:配药组、普通治疗组、抢救组、巡视(分流)组,其中抢救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4.各组合作,保证抢救过程有条不紊。
(二)各临床医疗科室职责:
负责本科室专业患者转送入院时的救治力量和救治措施流程规范合理,负责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时的紧急人员支援和紧急会诊,并在需要时迅速加入急救处理队伍中。
(三)特殊专科职责:
尤其外科、儿科、内科及烧伤病区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规范操作,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时随时进入应急处理状态,保证重点病例或群体病员的有效、及时、特殊救治。
(四)各医技科室职责:
负责检查诊断工作,确保在紧急事件处理时,即时调配人力完成应急检查任务,确保以最快速度协助临床的诊治。
(五)药剂科职责:
负责保障全院各临床科室的用药需要,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时提供充足特效药品,并随时协调解决临床急需药剂的紧急采购,保证救治成效。
四、报告制度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都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公共卫生科和医务科报告,公共卫生科为向上级报告的第一责任部门。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二)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科和院感办,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漏报和瞒报。
(三)突发事件报告电话:0539-7117766; 0539-2930010。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子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子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拒绝接诊患者的;
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调度的;
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高效的突发事件反应组织体系和远作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组织体系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调动本科室人力和物资迅速处理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后,医院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领导指挥机构和技术队伍马上投入运作。
(二)落实物资支持政策。
医院要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卫生防护等制度,做好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