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jjxx/2025-0000102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经济学校 | ||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的管理,不断提高食堂为教育、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膳食卫生、安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特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明
副组长:冯立升 徐守志 谭焕立
组 员:孙瑞超 王晓峰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
主 任:王晓峰
成 员:戴建华 张 路 王彦立(食堂经理15092915002)
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王彦立张 路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案》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食品生安全工作,并统指挥食品安全卫生事故处置工作,校长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自事故发生时起5分钟内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及现场;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学校办公电话:7335926,区政府卫健部门联系电话:8706337,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15069963769。
2、立即抢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医院抢救(120)。
3、保护现场。发生事故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及病人吃剩的食物,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相应的食品留样。
4、配合调査。负贡人及工作人员要配合相关进行事故调査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所吃食品、进餐人数、原料存放条件、加工方法、加工时间等情况如实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误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维持稳定,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