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jjxx/2025-0000081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经济学校 |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资助比例不低于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 。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2、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以下表格:
0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02.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03.河东区学生资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均可)。
3、学校收集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校家访、班级评议和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审核,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4、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5、中职学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政策应给予以下资助:
中职三年学费全部免除(不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略有不同)
资助标准为一、二年级助学金(每学期1000元,每年2000元,合计两年共4000元),共分三档(每学期750元<一般困难>、1000元<困难>、1250元<特别困难>)
社会资助、学校资助及其它资助。
全部资助资金均通过银行发放到学生(或家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