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jjxx/2025-0000018 | 公开目录: | 实习实训 |
| 成文日期: | 2025-09-19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经济学校 | ||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中的相关要求,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计划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为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1、实习学生必须明确目的、要求和做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生产工艺 、管理方法,参加生产劳动,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完成实习后,经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考核合格,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计入个人档案。
2、参加实习学生,必须按照统一计划,服从指挥,在生产岗位上必须严格听从领导、技术人员和工人师傅管理。
3、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安全保卫、保密和生产管理等各种规定,进入生产现场,按实习单位要求穿戴,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的生产岗位上工作,认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越位游荡;不得在实习场所内打扑克、下象棋等,不得追逐打闹,随意乱动生产设备、开关按钮等,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若因不遵守实习纪律、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造成自己、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5、注意文明礼貌,不讲粗话脏话,注意整洁,讲究卫生,尊敬工人师傅、技术人员和各级领导,听从带班师傅及指导教师管理。凡严重违反纪律者,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可责令其停止实习。被停止实习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爱护公物、工具和各种器材设备,借用物品必须办理手续,按时归还。不得带走工具、零件、仪表等公用物品,如有此类行为,除严肃批评教育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分,并负责经济赔偿。
7、实习学生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注意搞好与其他校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职工的关系,维护学校集体荣誉,虚心向工人师傅和技术人员学习请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自觉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8、实习期间,班干部、团干部要主动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学生在实习期间,有事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否则按旷课处理,生产实习成绩为不及格者留到下年级岗位实习。实习期间如有缺勤,按实习单位制度处理,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0、学生在实习期间内,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严禁自行在外租房居住,自觉遵守就宿纪律,不晚归,不留宿他人,不在外留宿。
11、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吹风、电热棒等。
12、不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个人擅自离开实习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负责。一周内未返回实习单位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13、严禁赌博,不滋事生非,不打架斗殴。
14、严禁吸烟、喝酒、泡网吧。
15、严禁携带和私藏管制刀具。
16、严禁染发、纹身、戴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17、严禁学生到游泳池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18、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不乘坐“无牌无证”交通工具。
19、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习者,须个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备案。无故不参加实习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20、学校对参加实习的学生进行考核,其考核成绩分为四档,即:优、良、合格、不合格,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1)实习单位专核,主要考核内容为遵守厂纪厂规,讲文明礼貌,安全操作,岗位技能熟练程度等。
(2)班主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主要针对学生是否服从生产管理、生活管理和业务指导等方面进行考核。
(3)学生自己根据实习情况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
对于实习考核不合格的,按未完成学业任务处理,暂缓发放毕业证,并安排参加下一级的岗位实习,直到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