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sjjxx/2026-00009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经济学校 | ||
一、总则
为加强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二、教师职责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引路人。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确保教学质量。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教师考核
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团队协作与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调整、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
学校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为教师提供专业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术研讨、教育教学竞赛等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建立教师梯队培养机制,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五、教师奖惩
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低职称、调离岗位等处理。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教师,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教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