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fhsyxx/2026-00039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发布机构: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快速响应机制,有效防范、控制和处置校园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卫生安全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上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依法依规、科学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响应、联防联控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发生的新冠肺炎、流感、水痘、麻疹、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疫情,以及群体性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等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校园卫生防疫应急管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总指挥):杨进忠
全面负责卫生防疫事件应急处置的决策、部署、人员调度、对外协调及重大事项决策。
副组长(副总指挥):史家龙 杨爱中 吴永涛 孙举 翟子龙 协助总指挥开展现场指挥、调度落实、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等工作。
成 员: 张现涛 吕庆波 张在兴 潘英见 张东 刘成峰 周茂吉 孙 涛 许孝鹏 姜天民 邢艺露 全体班主任、宿管人员、保安人员、校医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分工
1. 安全办:负责卫生防疫事件信息接报、预案启动、统筹协调、资料归档、应急演练组织;负责对接卫健、疾控部门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2. 校医室:作为专业技术支撑,负责师生健康监测、病例筛查、初步诊断、隔离处置、消毒指导、防疫物资管理、疫情监测与分析,及时提供专业医疗建议。
3. 德育处、班主任:负责学生健康状况排查、晨午检落实、缺勤追踪、家校沟通、学生心理安抚、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班级卫生管理。
4. 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整治、通风消毒、饮用水安全保障、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采购储备与供应、食堂卫生监管。
5. 教务处:负责教学秩序管理,根据疫情情况调整教学安排(如线上教学、错峰上课、停课等),保障教学活动安全有序。
6. 宿舍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就寝健康监测、宿舍通风消毒、晚归晚寝情况排查,落实宿舍区域卫生防疫要求。
7. 全体教职工:履行本岗位卫生防疫职责,主动配合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做好学生监管与防疫知识普及。
三、风险预防与日常准备
(一)日常健康监测
1. 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班主任定期检查学生体温、精神状态,发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立即登记并通知校医。
2. 建立缺勤追踪制度,对未到校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查明缺勤原因,若为疾病导致,及时了解病情并上报。
3. 校医室每日对教职工、学生健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掌握校园健康动态。
(二)环境卫生与消毒
1. 总务处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厕所、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重点加强门把手、课桌椅、楼梯扶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杀。
2. 保持校园室内外通风良好,教室、办公室、宿舍每日至少开窗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3. 加强食堂、饮用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供水设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卫生。
(三)防疫知识宣传与物资保障
1. 德育处、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家校群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预防、卫生习惯养成(如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食品安全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2. 总务处建立防疫物资储备台账,常备体温计、医用口罩、消毒液、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急救药品等物资,定期检查补充,确保应急可用。
(四)应急演练
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应急演练,模拟疫情发现、报告、隔离、消毒、上报等流程,提升师生和教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预警分级及响应
(一)预警分级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三级预警:
1. Ⅲ级预警(一般):校园内出现1-2例散发病例,无聚集性发病,疫情传播风险较低。
2. Ⅱ级预警(较重):校园内出现聚集性发病(如同一班级、同一宿舍3例及以上),或出现1例重症/危重症病例,疫情传播风险较高。
3. Ⅰ级预警(严重):校园内疫情快速扩散,出现多起聚集性发病,或出现死亡病例,疫情传播风险极高,对校园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响应措施
1. Ⅲ级响应:启动日常防控机制,校医、班主任加强监测,及时排查病例,做好隔离、消毒和家校沟通;总务处增加消杀频次,扩大宣传范围,严防疫情扩散。
2. Ⅱ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处置小组,暂停校内聚集性活动(如集会、课间操、社团活动);实行错峰上课、错峰就餐;关闭部分公共区域,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及时向疾控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疫情。
3. Ⅰ级响应: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果断采取停课、停校、封闭校园等极端措施,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流调、隔离、治疗等工作;组织线上教学,保障学生学习进度;做好师生和家长情绪安抚,严格信息发布,杜绝谣言传播。
五、突发卫生防疫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一)传染病疫情处置
1. 病例发现与报告
教职工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校医报告。班主任立即通知校医,校医初步诊断后,若为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上报安全办及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家长,建议家长带学生就医,并做好信息登记。
2. 隔离与就医
校医对疑似病例进行临时隔离(设置专用隔离室),指导家长及时送医,明确诊断结果。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落实隔离治疗措施,待康复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校。
3. 密切接触者排查与管控
校医、班主任配合疾控部门,快速排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如同桌、同宿舍、同班级同学等),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观察期满无异常方可解除隔离。
4. 消毒与通风
总务处对病例所在教室、宿舍、办公室及活动区域进行全面终末消毒,重点消杀污染物、空气、物体表面;持续保持校园通风,降低病毒浓度。
5. 疫情监测与上报
校医室每日统计校园发病情况,若出现聚集性发病,立即向疾控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处置
1. 当出现多名学生或教职工同时出现类似症状(如发热、呕吐、腹泻、头晕等),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校医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疏散围观人员,保持现场通风。
2. 立即通知家长,组织疑似病例就医,同时采集样本送疾控部门检测,明确病因。
3. 封锁相关区域(如食堂、教室、宿舍),暂停相关活动,全面开展环境消毒,排查病因(如食品、饮水、环境因素等)。
4. 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卫健部门,配合专业机构开展调查处置,严格信息公开,避免恐慌。
(三)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处置
1. 发现学生食用食品后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立即停止食堂供餐,保护剩余食品、食材和餐具,做好留样备查。
2. 校医对不适师生进行初步救治,症状严重的立即送医,同时通知家长和安全办。
3. 总务处配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开展调查,查明食品污染、加工不当等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对食堂环境进行全面消毒,暂停相关食堂供餐,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
1. 发现饮用水浑浊、有异味、颜色异常等情况,立即停止使用该饮用水,封闭供水设施,防止污染扩散。
2. 通知师生饮用备用安全饮用水,校医对出现不适的师生进行救治。
3. 总务处配合疾控部门对饮用水进行检测,查明污染原因,及时整改,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
六、信息报告与发布
1. 报告时限:发生突发卫生防疫事件,校医、班主任、教职工必须在30分钟内上报安全办及领导小组;重大疫情(如出现重症、死亡、聚集性病例),领导小组需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
2.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症状、初步原因、已采取措施等,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杜绝谣言传播,维护校园稳定。
七、应急值守与保障
1. 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领导、教职工、校医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快速响应。
2. 保障应急物资供应,总务处定期补充防疫物资,确保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物资充足。
3. 加强与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联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合力。
八、善后处置
1. 疫情平息后,学校组织开展全面消毒,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整治,消除卫生隐患。
2. 对患病师生进行跟踪随访,确保其康复;对受影响的学生做好心理疏导,缓解疫情带来的负面情绪。
3. 复盘应急处置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应急预案和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整理事件相关资料,归档留存,为今后卫生防疫工作提供经验借鉴。
九、责任追究
1. 教职工在卫生防疫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瞒报漏报迟报疫情、处置不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依规严肃问责。
2. 学生或家长隐瞒病情、拒不配合隔离观察、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总务处、校医室等部门物资保障不到位、消毒监管不力,导致突发卫生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安全办、校医室、总务处共同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