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esszx/2026-00036 | 公开目录: | 应急预案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总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⑴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⑵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⑶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⑷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⑸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⑹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等几个方面:
4.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是: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指挥系统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和体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学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组织机构安排表。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1)按事件的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2)提出应急行动原则,指挥应急队伍进行现场救护。
(3)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
(4)根据应急事件性质向区教体局进行应急报告。
(5)根据应急事件的不同性质和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抢险救援小组,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人员防护,组织开展救护工作;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准确向领导组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伤患救助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医疗救护方案,配合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伤患人员进行医疗救助。
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学校调集、筹措抢险和救护的物品、物资及救护工具。
治安协调组,主要职责是:配合公安、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救护工作正常进行。
2.日常管理机构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政教处、安全办等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能是: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应急事件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应急事件的预警和监测及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开展对安全救护常识的培训;指导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启动和实施应急事件预案、开展救助工作。
3.突发事件报告
如果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及其安全隐患,有关管理人员或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报告(电话:0539-7388009、15866938601、0539-7388060、13969972168),以便作出应急处置。并要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和上级政府报告。
4.应急预案启动与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小组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组织教职工、学生和有关人员开展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事件)发生,切断事故灾害链;报告当地应急救援机构;保护现场不被破坏,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情况分析会,研究、形成救援方案,组成各应急救援组,指挥、调集快速反应力量,与上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抢险救援组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调动应急队伍进行抢险救援,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抢险增援队伍做好抢险增援准备;及时准确向指挥部报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伤患救助组与区卫生行政部门或救援医院取得联系,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救助的实际需要对所需物资、物品、工具、防护设备进行筹集与调配。
当遇险人员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学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开展事故调查,做好相应工作。同时会同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㈠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教育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⑴特别重大事件: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⑵重大事件: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⑶较大事件: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⑷一般事件: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2.应急处置办法
⑴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重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政府部门和教育局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生受伤。
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相关的教师和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师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师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⑵重大事件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较大事件响应程序外,在向区教体局及时汇报外,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要深入年级、教研组、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相关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⑶较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一般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教体局。学校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干部向相关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并对参与聚集的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⑷一般事件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区教体局,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清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学校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⑴特别重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⑵重大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⑶较大事件: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⑷一般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区教体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应急处置措施
⑴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如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向119指挥中心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⑵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④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其它问题。
⑶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如楼梯间、集会场所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
②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帮助。
③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⑷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如学校发生爆炸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②学校指挥系统立即组织人员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③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工作,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⑸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①学校周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②协助政府有关专业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③初步查明情况后,要在区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④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或组织师生辙离并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区教体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⑤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要在区教体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⑹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向区教体局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③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④在区教体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伤员家属的抚慰工作,稳定校园正常教育秩序。
⑺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组织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落实各类安全保卫措施。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有学生、教职工伤亡情况,立即向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③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④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报告,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⑻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发生漏水、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校长和有关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并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⑼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②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2)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置,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3)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受困人员的照明、饮水需要。
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的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学校领导或信息报送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区教体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并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
⑵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应在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体局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学校领导或信息报送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区教体局或卫生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专家组的建议,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⑶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上级政府和区教体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向上级政府和教育局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⑷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送人。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等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上级政府、区教体局和卫生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区教体局和卫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为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导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医院)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灾害预警期的措施。
根据防重于治的原则,首先是要做好预报后的应急反应。在接到上级政府或区教体局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要视情确定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及时开展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督促有关部门作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同时要稳定师生思想情绪,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教育师生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安定。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在上级救灾指挥部和区教体局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等,保证灾区学校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受灾师生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学校治安。协助、配合公安等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本系统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学校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会同上级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配合区教体局和区财政部门做好应急资金筹款准备。
㈤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互联网有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结合学校实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一Ⅲ级。
⑴ Ⅰ级事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⑵ Ⅱ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⑶Ⅲ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
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⑴Ⅰ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Ⅰ级事件,学校要立即向区教体局及公安部门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学校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
⑵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Ⅱ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体局及公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⑶Ⅲ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Ⅲ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体局,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市教育局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
㈥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分类
⑴一般事件
学校内部组织考试如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等试题发生泄密、被盗,扩散范围广,大部分考生受影响,或考试答卷被盗、被毁,造成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无法确认。
⑵较大事件
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考试题发生泄密、被盗,部分考生受影响,或考试答卷被盗、被毁、丢失,致使部分考生成绩无法处理。
(3)重大事件
高考、小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期间,考点发生试题泄密、被盗,影响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2.应急处置措施
(1) 一般事件的处置。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参加的人员、人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校纪处分,在校内适当范围公开。并选择适当时机组织重新考查。
(2)较大事件的处置。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事故的发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参加的人员、人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校纪处分,在校内适当范围公开。在区教体局的指导下,进行考查成绩的技术处理。必要时邀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⑶重大事件的处置。及时向市招生办公室和区教体局汇报泄密情况,需要进行现场保护的则进行现场保护,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是否要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在保密部门和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配合开展泄密情况发生地的保密和监察部门根据职责适时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同时在上级考试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四、说明
总案是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案的依据;分案与总案不一致的以分案为准;所有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平安建设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