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fhsyxx/2026-00031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发布机构: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堂教学管理,筑牢课堂安全防线,杜绝课堂内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纪律冲突、物品伤害、设施隐患等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在校课堂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与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班级、所有学科、所有室内外常规课堂教学、早读、晚自习、随堂辅导、录播课、公开课等一切课堂教学活动。全体任课教师、班主任、学生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课堂教学坚持安全第一、育人为本、属地负责、当堂负责的原则。
二、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1. 第一责任人制度
任课教师是本节课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当堂课堂纪律、学生安全、设施排查、应急处置,上课期间不得擅离课堂、不得提前下课、不得脱岗离岗。
2. 课前安全排查
教师课前提前进班,检查教室门窗、地面、黑板、电教设备、课桌椅、吊扇、照明、窗帘、墙面挂件等设施是否牢固,排查尖锐物品、松动挂件、掉落风险。发现设施破损、松动、漏电、脱落隐患,立即停止使用,设置警示并上报总务处、安全办。
3. 学生状况排查
上课前观察学生精神状态、身体状态,关注学生是否存在生病、外伤、情绪低落、哭闹、争执矛盾等情况。对身体不适、特殊体质、心理异常学生重点关注,及时询问、妥善安置,必要时联系校医及班主任。
4. 课堂纪律与行为安全管理
教师严格管理课堂秩序,严禁学生课堂追逐、打闹、攀爬桌椅、翻越窗台、倚靠窗户、抛掷文具。及时制止学生推搡、辱骂、恶作剧、恶意打闹、手持尖锐文具对戳等危险行为,杜绝课堂欺凌、课堂冲突。
课堂严禁学生携带刀具、尖锐金属、易燃易爆、玻璃制品、打火机等危险物品,教师发现后立即收缴登记,及时教育并移交班主任。
5. 电教设备与用电安全
教师规范使用多媒体、投影仪、插座、电源设备,严禁学生私自插拔电源、触碰电路设备。课堂结束及时关闭电灯、电扇、多媒体、空调电源,杜绝电器自燃、漏电安全隐患。
6. 课堂全程值守
上课期间教师全程在岗监管,紧盯学生课堂行为。遇特殊情况需要短暂离开教室,必须安排学生有序静坐、专人看管,严禁班级无人看管。
三、学生课堂安全规范
1.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举止文明,坐姿端正,不追逐打闹、不喧哗嬉闹、不上下窜位、不攀爬门窗桌椅。
2. 规范使用文具,严禁挥舞直尺、圆规、剪刀、笔芯等尖锐物品,不得使用文具打闹、戳碰他人。
3. 严禁攀爬窗台、护栏,严禁将身体探出窗外,严禁向窗外抛物,杜绝高空坠落、坠物伤人事故。
4. 课堂中如出现头晕、腹痛、恶心、伤病复发、身体不适等情况,须第一时间举手报告任课教师,不得隐瞒、强忍。
5. 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严禁欺凌、孤立、争吵、推搡、打架、恶作剧捉弄他人,杜绝课堂人际安全事故。
6. 爱护教室公物,不得摇晃门窗、吊扇、灯具,不得踢踹课桌椅,不得私自拆卸教室设施。
四、教室设施环境安全管理
1. 教室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宣传栏、墙面展板、吊扇、空调、窗帘等设施由总务处定期排查维修,发现松动、开裂、破损、脱落隐患第一时间整改。
2. 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充电器、充电宝、小型电器,杜绝教室用电过载。
3. 教室通道、前后门口、过道不得堆放书包、杂物、卫生工具,保证疏散通道全程畅通。
4. 窗台不得摆放书本、水杯、文具、杂物,防止坠落伤人。
五、特殊课堂安全管理
1. 晚自习、早读课堂
早晚自习值班教师按时到岗,全程在岗值守,严格清点人数,关注学生身体、心理状态,严控课堂纪律,禁止学生私自离班、外出、独处。放学、下自习有序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2. 临时调课、代课课堂
代课教师同样履行当堂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得疏于管理,严格落实课堂安全巡查、纪律管理与应急处置。
3. 特殊天气课堂
雨雪、大风、雷电、极端恶劣天气期间,关好教室门窗,禁止学生靠近窗边、外墙,严防玻璃破碎、高空坠物、雷击风险。
六、课堂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1. 课堂中学生发生擦伤、磕碰、晕厥、突发疾病、情绪失控、同学冲突等突发事件,任课教师立即停止教学,第一时间制止危险、安抚学生、开展现场处置。
2. 轻微伤情及时简单处理,严重伤病第一时间联系校医、班主任、安全办,迅速通知家长,必要时紧急送医,全程跟进处置。
3. 发生学生矛盾、欺凌、冲突事件,当堂立即制止、隔离双方、调查情况、批评教育,事后移交班主任和德育处存档处理。
4. 所有课堂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如实登记,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七、安全教育管理
1. 任课教师每节课随时开展渗透性安全教育,常态化强调防磕碰、防坠落、防欺凌、防触电、防文具伤害、防人际冲突。
2. 班主任利用班会、日常谈话,常态化开展课堂行为规范、安全纪律、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明纪守纪、安全学习。
3. 学校定期开展课堂安全专项检查,通报课堂安全隐患,压实教师课堂安全管理责任。
八、责任追究
1. 任课教师脱岗、疏于管理、未及时制止学生危险行为、未排查课堂隐患,造成学生受伤或安全事故的,依规追责。
2. 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恶意打闹、违规操作、欺凌同学,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的,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3. 教室设施长期存在隐患、维修不及时引发安全事故的,追究后勤管理人员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教务处共同解释、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