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esszx/2026-00026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二十四中学 | ||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区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学校食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