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fhsyxx/2025-0000043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 成文日期: | 2025-09-01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 发布机构: |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 ||
一、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学校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让学生和家长减少顾虑、安心就学。要深入挖掘学生感恩励志素材,讲好中国学生资助故事,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规定,学校成立三级工作小组,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并全面摸排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健全“三级认定、两级公示”的认定体系。将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特殊家庭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学校将予以重点资助。学校将按照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对提交申请并授权的家庭开展系统核实。特困群体学生家庭不需要系统核实,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要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强化审核把关、创新认定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认定程序不规范、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
三、做好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义务教育学段政府已免学杂费、课本费,困难学生每学年还可以申请困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标准:寄宿生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初中750元。
(三)资助程序
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按照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等文件规定,认真制定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应助尽助。学生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并对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以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学生,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资助申请表,省、市名单(比对表)没有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自愿放弃的,需提交放弃资助声明,存档备查。
学校成立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
助学金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发放。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