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esqzx/2026-00030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22 | 发布日期: | 2026-04-22 |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二十七中学 | ||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注意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教育本室人员、研究生、学生自觉遵守安全制度。
2、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备,并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3、学生必须在实验教师或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研究生的实验由导师负责。/
4、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各种违规电器。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掉龙头。
6、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落实专人负责,并经常检查是否分解或变质。
7、离开实验室前应清理器材工具,检查是否关好水、电、气瓶和门窗。
8、如遇以下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或本楼层总水阀(总水阀位置可联系物业:025-86869585)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
9、凡持有本实验室钥匙和门禁卡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和门禁卡转借他人。
10、实验室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室内整洁。
11、实验室的废液倒入专用桶内,水槽要用水冲洗干净;固体废弃物放入专用箱桶中,严禁倒入下水道,防止水槽腐蚀和堵塞。
12、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