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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fhsyxx/2023-0000033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成文日期: 2023-07-19 发布日期: 2023-07-19
发布机构: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
临沂凤凰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3-07-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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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河东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河东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各镇街公办中小学原划片招生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确定中小学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的方式。即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学校成立以杨进忠书记、王东松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谭希成、吴永涛、张新峰为主任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临沂凤凰实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进忠 王东松

副组长:史家龙 杨爱中 吴艳红 谭希成 吴永涛 孙 举

成 员:翟子龙 邵珠磊 王希兰 张现涛 李军 刘敬娟 张东

(二)临沂凤凰实验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小学部(本部)

组长: 吴艳红 谭希成

成员: 王希兰 李 军 刘敬娟 李 芳 吕庆龙 宋 振 许孝鹏 韩瑞飞

招生办公室设在小学学部,由谭希成任办公室主任。

小学部(凤临校区)

组长: 吴艳红

成员: 张新峰 刘见兵 王家阳 周茂吉

招生办公室设在凤临校区学部,由张新峰任办公室主任。

中学部

组长:吴永涛 孙举

成员:吕庆波 张在兴 刘成峰 潘英见 解学清 姜天民黄超 孙超 吴希忠 解桂菊 王新尧 丁洋

招生办公室设在中学部,由吴永涛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范围

东到东兴路、西到滨河东路、南到北京路、北到南京路区域内。

三、招生计划

小学部招生班数22,共990人。初中部招生班数32,共1600人。

、招生条件及招生流程

( 一) 小学招生工作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 (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 2) 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 、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 (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 。

( 3) 报名工作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 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 河东区”→ 入学信息填报→ 申报学区内学校→ 学校核查→ 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 申报学校确认→ 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 阳光分班。

( 4) 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 规定 ,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 、户一致”优先的原则 ,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

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 ,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 (截止 2023年8月31日 ) 。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 。房产用途 ( 性质) 须为住宅,工业用房 、商业用房 (含公寓) 、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河东区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 ,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6个月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 2) 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 (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 (或个人) 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 ,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 ;在河东区经商者 ,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 。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 3 ) 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 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 河东区”→ 入学信息填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 、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 区教体局复审确认→ 学校确认→ 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 二 ) 初中招生工作

1.入学条件。招收具有河东区户籍、河东区六年级学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报名程序。

( 1) 河东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①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只有一所初中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 (本镇街) 初中;非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内有2所及以上的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②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集体报名,落实小学与初中全员交接制度。未到初中报到的,由小学追踪去向并继续动员入学,统计落实情况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时一份报初中学校备案。

③属于划片招生的,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依次录取,具体办法同小学入学报名方式。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 2) 河东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条件、流程与河东区常住人口小学入学报名要求相同。

( 3) 非河东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报名流程同小学部分第2 条的相关要求相同。

、招生日程安排

实施步骤

日程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招生

报名

7月21日8:00-7月25日20:00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网上入学申报

7月26日-30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7月31日8:00-

8月3日20:00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2.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

入学申报

8月4日-9日

1.招生学校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并根据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现场

确认

8月10日-14日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确认

新生

报到

8月下旬

1.区教体局复审,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2.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各招生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发放通知书

六、舆情预防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及时将政策及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布,并建立学校招生电话对家长来电咨询派专人负责解答,确保将问题消除在基层。

七、救济途径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 ,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 。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 ,实行“零拒绝”“全覆盖”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 ,按照“ 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4.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 、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等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八、咨询电话

1.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081712 8081198(小学本部),88101089(南校区),0539-88081710(初中部)(咨询时间:8:00-12:00 14:00-17:00),如遇忙线请稍后拨打。

2.关注临沂凤凰实验学校公众号,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程。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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