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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hdgyysyxx/2023-0000075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成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日期: 2023-05-12
发布机构: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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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学校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教师管理制度如下:

一、请假休假及公派规定

(一)事假规定

请事假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确有急事需电话请假的,事后无补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1、请假程序:

事假半天以内由年级主任批准,写好请假条(南京路小学直接到教导处请假);请假超过半天,1天以内需向教导处请假;1天(含)以上两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校长批准(南京路小学由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报学校备案。); 7天(含)以上的携带经学校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到区教体局批准。

班子成员请假:由校长审批,执行相关规定。

2、公示:

教职工请假,除完善以上手续外,请假条分别报所在校区教务处备案,每周一统一公示。

3、绩效:

事假以一个考勤点为单位计算,每个考勤点扣积分1分;每半天扣考评积分2分以此类推。

(二)病假规定

1、程序:

教职工请病假一天以上的需持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病历证明和病休期间的医院费单据(处方笺和交费凭证),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请假程序和公示同事假规定。半个月以内的,由学校批准;超过半个月的,由学校批准并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旷工处理。

2、绩效:

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按学校绩效考评规定,病假以一个考勤点为单位计算,每个考勤点扣积分0.5分、;每半天扣考评积分1分,以此类推。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同时执行(1)中绩效规定。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同时执行(1)中绩效规定。

(4)重病或特殊病号,报局审批后另行处理。

教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学校的生活福利待遇。但必须集中时间治病和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利为目的地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病情治疗进展情况,凡借治病休养之名从事第二职业者,扣发该段时间内的所有工资,经教育不改的,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陪护假规定:

教职工因双方父母、子女、夫妻生病需陪护者,需经分管领导审批,陪护期间绩效按教职工本人病假对待。请假程序同事假规定,绩效考核同病假规定。

(四)婚假、产假规定

1、婚假规定

符合《婚姻法》结婚,婚假一周(双休日不顺延)。请假程序同事假规定。

2、产假规定

(1)符合《婚姻法》结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若产假正处于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的产假可以顺延,按全校教职工统一放假、开学时间计算。(男教职工在妻子生产期间可以享受7天产护假,不计考勤)。请假程序:同事假规定,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报教体局人事科批准,两联回执(一联由本人留存,另一联交教导处留存)。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怀孕流产时,给予15天的休假,不计考勤。计划外怀孕的流产休假按事假对待,特殊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执行。请假程序同事假规定,凭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履行手续。

(3)产假结束以后,须马上返校正常上班,到教导处办理销假手续,然后找分管副校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3、哺乳时间的规定

女职工有不满1周岁的婴儿,每天早晨推迟30分钟签到,下午提前30分钟签退,中间不得请假哺乳。多胎生育的每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五)丧事假规定

教职工的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病故,本市以内的假期5天,外地市的假期7天。公婆、岳父母病故的假期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病故的假期1.5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对待。请假程序同事假规定。

(六)公派

教职工临时公派(半天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发公派单;外出学习考察公派须经分管副校长向校长汇报后签发公派单,费用报销执行相关规定,不计考勤。

二、值班规定

校园值班:(含夜间)

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值班,值班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处理突发事件。值班时间不到或值班期间私自外出者均视为旷工,扣绩效奖金100元,考评1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绩效奖金10元,考评1分。值班请假须提前找人替班或换班,并报告给带班教干,否则按旷工对待。

三、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1、一般违纪处理规定

(1)正课:旷一节扣10分,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下同)一次扣5分(私自调课按旷课对待)。

(2)考务(监考和阅卷)。监考:旷一场次扣10分,扣绩效奖金100元, 迟到、早退或随便离开工作场所(10分钟以内)一次扣5分,扣绩效奖金50元。考试期间不能履行监考职责,违反考务程序或做与考务无关事情者,一次扣5分,扣绩效奖金50元;阅卷旷一节扣5分,扣绩效奖金50元, 迟到、早退或随便离开工作场所(10分钟以内)一次扣2分,扣绩效奖金20元;

(3)7-9年级集备: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4)1-6年级教研活动听评课: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5)坐班:一次不到扣5分。

(6)签到、签退:一次不签者扣绩效考评积分5分。

(7)有计划安排的各种会议(包括学校、科室、年级安排的各种会议):无故不参加每次扣5分,扣绩效奖金50元;请假、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扣绩效奖金30元。教职工有课或有其它工作任务,如无通知安排,一律参加会议。

(8)学校大型活动:旷一次扣10分,扣绩效奖金100元;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扣绩效奖金50元。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每一次扣除绩效积分20分、绩效奖金200元。经教育无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1)搞第二职业,分散本职工作精力和时间,影响教学工作的;

(2)酒后上课的;

(3)在工作时间做私活、打牌、下棋、打麻将、上网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教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能在下年度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两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1)在课堂上及其他场合,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传播伪科学,煽动罢课或诋毁学校声誉形象的;

(2)巧立名目擅自向学生、家长乱收费,或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摊派读物及学习用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3)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特长班”、“提高班”,或为学屋、校外办班者组织生源拿回扣的;

(4)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5)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差,或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6)以提高本人教学成绩为目的,不择手段,鼓动、提示、纵容、组织以及帮助学生考试作弊,或在改卷中无视标准,任意提高、压低分数造成恶劣影响的;

(7)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5天的;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9)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教职工有违法乱纪行为者,按有关法律规定由纪检、政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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