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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tyzx/2025-0000020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成文日期: 2025-09-22 发布日期: 2025-09-22
发布机构: 临沂桃园中学
临沂桃园中学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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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上报审核、资金发放等六个环节。

(一)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及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对经信息比对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向学生或监护人逐一发放“申请表”,并指导填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资助申请,据实填写“申请表”。

(三)学校认定。对已经相关部门信息比对确认的学生,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校应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结合困难家庭核实平台反馈信息、家访、电话访谈等方式核实的情况,对学生资助申请进行综合评审认定。对政策规定需要分档资助的,应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情况,划分认定等级。

(四)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即时撤回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上报审核。学校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整理学生申报材料、填报申报学生名单汇总表,盖章并上报区教体局审核确定资助名单(纸质版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必须一致)。

(六)发放资金。区教体局将审定的资助人数汇总报区财政局,核拨资助资金,学校要及时将资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学生资助项目一般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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