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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lytyzx/20260727-00001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6-07-27 发布机构: 临沂桃园中学
临沂桃园中学2026年招生信息
发布时间:2026-07-2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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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临沂桃园中学招生片区:东到东兴路(原东兴路)、西到滨河东路、南到南京东路、北到长春路,以上区域内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学校计划招生18个班。

三、招生条件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

①学生须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房产地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

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其父母名下无其他房产的);

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⑥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龄儿童名下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只能该生使用此房产入学,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6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①初中入学学生须为2026年小学毕业生。

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③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河东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因居住证制度改革,兰山区、罗庄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河东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需有在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连续纳税申报。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需在2026年7月26日之前完成办理。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采集

1.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27日8:00—7月30日20: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手机下载“爱山东APP” ,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 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点击“确认,去报名”进入平台。(注意:使用手机或平板报名,不能使用电脑)

(2)进入信息采集: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的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点击选择初中入学信息采集,下一步点击选择城区学校(然后选择入口中的“常住人口”或“进城经商务工”)。

(4)填报相关信息: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户籍、房产、监护人信息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

常住人口子女采集信息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填报信息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在这个时间段只在平台上登记填报相关信息)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联网与职能部门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②户籍地址属于河东区的,填写户籍所在小区(社区、村庄)。

(3)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请据实填写(以产权证明房产地址为准)。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工作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河东辖区职工社保,社保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家长为经商者,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纳税情况以税务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是否交税需在经营人提交纳税申请后,由税务部门核定。

(7)信息更改:信息审核工作结束前,家长可以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被学校驳回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录取

1. 河东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

7月27日8:00-7月30日20:00,河东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录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7月31日-8月3日,汇总入学报名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招生学校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入户考察。

8月4日-8月6日,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教体局统筹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2.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第一次申报:

8月7日8:00-8月9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按照入学信息申报学校。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8月10日-8月11日招生学校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入户走访,招生学校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平台。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3.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第二次申报:

8月12日8:00-8月13日20:00。未被第一次申报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招生平台相关学校空余学位公示情况,二次选择申报学校。监护人可登录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8月14日-15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依次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满额招生学校一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第二次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到河东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登记申请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三)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和疫苗接种查验单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五、招生咨询电话

欢迎在工作时间,拨打临沂桃园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39-8388137(热线电话接听时间:8:00—11:30,14:00-17:30,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

六、救济途径

(一)做好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入学保障和关爱帮扶工作,确保应入尽入。

(二)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利。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不具备入学能力的联系特殊教育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三)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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