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xsyxx/2026-00005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 成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发布机构: | 临沂东兴实验学校 |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根据《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财务管理的意见》,结合我校一校四部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预算、决算管理
1、严格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要求,遵循“无预算不列支,支出必有效,无效必追责”的准则执行预算编制,应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经学校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预算编制。
2、年终决算数据严格按照财政一体化平台实际数据进行公开,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经费使用和专款管理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所有支出必须使用合法票据。对于目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经费补助,严格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规定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禁使用公用经费列支人员经费、偿还债务、基本建设等支出。
其他校区如有支出计划,需要向校区负责人提交需求报告和预算,由校区负责人提交学校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商讨。
对于上级安排的各项专款,严格按照使用用途列支,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做好专项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目标管理。
三、大额支出
大额支出、货物采购、设备购置、维修维护等非日常业务,在做好预算的前提下,必须先召开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人员等参加的学校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按规定履行相关报销手续,同时附相关会议记录。对于需要履行事前审批手续的事项要严格按流程办理。对于学校大额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河东区中小学大额支出管理办法》(临东教字〔2019〕15号)要求执行。学校大额支出超过10万元的,必须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同时填制大额开支项目考查表,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学校的领导经相关论证考查(如:联系学校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可以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计财科等人员现场核实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党组会通过后执行(具体流程为:1、学校填报大额支出申请报告和大额支出项目考察表;2、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3、联系学校领导审核提出建议;4、计财科审核预算及经费来源;5、计财科汇总上局党组会议讨论;6、学校根据局党组会议结果按流程办理)。大额支出在5万-10万元的,必须报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学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现场核实,然后将大额开支项目考查表等相关材料报计财科备案后执行。5万元以下的大额支出,必须经由单位民主理财小组、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的学校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执行。严禁学校为了规避相关手续将大额支出进行分解或做其他手脚。单位大额支出相关附件必须包含局党组会议记录或备案考查表、学校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记录。严禁先实施后审批。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
学校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各部门等下发的关于“三公”经费规定要求,学校一般不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因我校未设置公车,公车相关制度不再公示。
培训费、差旅费等,必须严格执行《河东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事前审批制度,无事前审批的不准报销,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解释执行;对于加班餐问题,原则上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可以根据单位加班审批单安排加班餐,费用每人次不超过40元,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可根据加班审批单安排两次加班餐,并凭当日正式票据予以报销,严禁发放现金补助等。
五、固定资产管理
进一步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增加和减损严格履行相关手续。每年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资产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各个校区定期做好资产报损,定期汇报学校本部管理人员,并做好相关盘点记录,同时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严格落实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管理要求,要杜绝“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六、食堂财务管理
我校有四个校区,并存在借用餐厅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堂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河东区财政局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的通知》(临东教字〔2021〕29号)要求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1〕12号)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学生生活费。学校餐费收取严格按照《河东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临东教字〔2021〕29号)的通知要求进行,收取的餐费要即时转入单位开立的食堂账户,严禁另行过渡转入。
七、内部控制
1.所有报销单据须经主管会计审核合格后,由经办人、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报销。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2.一个支出业务事项,严禁由一人办理整个过程(出差、培训等除外)。
3.财务管理办公室要对学校所有支出业务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4.一次采购五千元以上的必须上会,待党总支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形成购买决议后方可采购,五千元以下的不再上会,校长批准后安排采购,五千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三家询价,五千元以下的可以不询价,但必须选择使用过反响不错的或者信誉好、质优价廉的商家。严禁无合同、无手续报销。两万元以上的维修、工程类项目,施工完成后必须审计。
5.差旅费:根据《河东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支出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包干使用。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市出差的,每人每天80元;到市内其他县区出差的,每人每天50元;到太平街道、汤河镇出差的,每人每天30元,到八湖镇、郑旺镇、汤头街道出差的,每人每天40元。同一天内到不同标准镇街出差的,按最高标准执行。到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出差的,不享受补助。区内出差的原则上不享受伙食补助费,特殊情况,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包干使用。区外出差每人每天100元;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确因客观条件限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使用个人车辆出行的,对城市间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物价部门发布的城市间汽车客运票价等额往返金额。
八、收费管理
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严格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严禁收取现金,严禁坐收坐支。
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要求进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严格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对于目前我校一直纳入财政代管的簿本费收费,暂按照财政代管资金统一要求进行收拨管理,同时纳入单位统一账务核算;其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等要即时收取、即时结算,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学校按备查账要求管理。
九、人员配备
学校设立财务办公室,按规定设立主管会计、出纳会计、资产总管理员、食堂主管会计、食堂出纳会计、食堂仓库保管员等财务岗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财务人员轮岗制度,定期轮岗。校长离任时,严格按照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河东区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等文件的通知》(临东教字〔2021〕37号)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财务管理的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