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tyxy/2023-0000045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3-07-19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 发布机构: | 临沂桃园小学 | ||
为扎实做好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临沂市教育局相关文件及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河东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东政办〔2023〕8号文件精神,制订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河东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各镇街公办中小学原划片招生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确定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的方式。即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王崇勇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分工如下:
1、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严明招生纪律、严格对招生工作审核监管、指导,及时上报、回应群众关切和敏感事件。学校成立招生专班,设立办公室,公布招生电话,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校长兼任。
组长:王崇勇
副组长:刘相松、宋金文、赵钦亮
成员:丁昕、马晓彦、李霞飞、岳丛丛、王林
2、成立学校招生报名宣传小组: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的5个宣传小组,对辖内招生范围社区分工进行招生政策、报名程序、过程、录取结果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解释等。学校按要求及时在学校门口、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招生相关信息。
3、成立学校招生报名审核小组:
根据教体局要求,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线上报名信息分组进行线下现场实地审核。
二、招生范围:东到东兴路、西至智圣路,南到北京路、北至中昇街。
三、招生计划:临沂桃园小学预计招生12个班,540人。
四、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河东区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6个月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区教体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五、招生日常安排表
实施步骤 |
日程安排 |
工作任务 |
备注 |
宣传 准备 |
7月中旬 |
依据《2023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
招生准备 |
招生 报名 |
7月21日8:00- 7月25日20:00 |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入学信息; 3.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 |
网上入学申报 |
7月26日-30日 |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审核相关信息,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
数据联网 比对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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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8:00- 8月3日20:00 |
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2.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 |
随迁子女 入学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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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9日 |
1.审核随迁子女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入户走访,并根据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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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确认 |
8月10日-14日 |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批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
现场确认 |
新生 报到 |
8月下旬 |
1.区教体局复审,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2.打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各招生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
发放通知书 |
六、具体事项安排
1、对报名学生进行网上核查,负责人:赵钦亮、岳丛丛
核查要点:
(1)家长所报数据是否经大数据对比,如已经全部核查通过,并且为学校招生片区内房产,直接通过。
(2)大数据核查通不过的,采取联合小区入户核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
2、发放入学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八月中下旬
(1)学生情况调研:王崇勇、刘相松、宋金文、赵钦亮
(2)通知书、入学须知发放:丁昕、马晓彦、岳丛丛等
(3)校服统计征订:王林
七、舆情防控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及时将政策及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布,并建立学校招生电话0539-8380226,对家长来电咨询派专人负责解答,确保将问题消除在基层。
八、救济途径:
1.残疾学生,能正常入学的,根据情况为学生办理随班就读。
2.对于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根据学生情况。组织专人进行送教上门。
3.其他残疾学生不具备入学条件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鉴定。
4.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下列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发邮件到我校咨询邮箱,学校会及时回复家长的疑问。
九、学校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0539-838022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值班地点: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