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lydssyxx/2023-0000117 | 公开目录: | 招生信息 |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
| 发布机构: |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 | ||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河东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根据河东区教体局要求,严格按教体局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体局文件要求,继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监护人利用“爱山东”APP,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在网上进行报名。学校将信息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以张华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黄佃鸿副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华
副组长:黄佃鸿
成 员:李恩新 陈立帅张秋 张桂珍 张玉梅李修章
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 任:黄佃鸿
成 员:陈立帅王超 彭善慧 相淑锦 徐静 徐美玲
二、招生范围:
三官庙(滨河新苑、御景东方、颐和嘉园、开元阳光水岸、华信浅水湾、集贤花园、建设局家属院、御鸣家苑、智圣花园、食品公司家属院、24 中家属院、农业局职工住宅楼),钟庄、王庄(慧谷领御、聚贤居、工商家属院),东到东兴路.
三、招生计划:
临沂第十实验小学预计招生13个班,585人。
四、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
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
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3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河东区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够容纳的情况下,可结合学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如不能容纳,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⒉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6个月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栏→选择报名地区“临沂市—河东区”→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区教体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可继续申请区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五、日程安排:
程序 |
时间 |
任务 |
网上报名 |
7月21日8:00—7月25日20:00 |
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根据要求实名注册,填报相关信息。 |
资格审核 |
7月26日—7月30日 |
汇总适龄儿童报名信息;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与审核,根据信息审核需要,入户走访核实。 |
随迁子女网上报名 |
7月31日8:00—8月3日20:00 |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平台,根据区招生方案报名。 |
随迁子女审核 |
8月4—8月9日 |
根据区招生方案,学校对随迁子女报名进行审核。 |
现场确认 |
8月10日-14日 |
监护人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分批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可关注“临沂第十实验小学”公众号。 |
新生报到 |
8月下旬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到。可关注“临沂第十实验小学”公众号。 |
六、具体事项安排:
1、对报名学生进行网上核查,负责人:黄佃鸿、陈立帅、王超核查要点:
(1)家长所报数据是否经大数据对比(蓝色),如已经全部核查通过,并且为学校招生片区内房产,直接通过。
(2)大数据核查通不过的,采取联合小区入户核查的方式进一步落实。
2、发放入学通知书及新生入学其他安排:另行短信通知。
3、阳光分班:新生报到前随机阳光分班。
七、舆情防控:
学校实行阳光招生,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切实维护招生秩序,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及时将政策及信息对社会进行公布,并建立学校招生电话0539-2930202,对家长来电咨询派专人负责解答,确保将问题消除在基层。
八、救济途径:
1.残疾学生,能正常入学的,根据情况为学生办理随班就读。
2.对于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根据学生情况。组织专人进行送教上门。
3.其他残疾学生不具备入学条件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鉴定。
4.在招生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下列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发邮件到我校咨询邮箱,学校会及时回复家长的疑问。
九、咨询电话:
0539-2930202 咨询时间:8:30—11:30 ,14:00—17:30(工作日)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