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言…………………………………………………1
二、办理要素……………………………………………1
三、办理流程……………………………………………4
四、投诉举报……………………………………………4
五、材料模板……………………………………………5
一、前言
档案利用服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办理要素、办理流程、投诉举报、材料模板等。
二、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档案利用
(二)实施机构:河东区档案馆征集管理科
(三)服务对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四)办理依据
根据2020年6月修订、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利用档案涉及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五)办理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凡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阅本馆已开放档案、现行文件。
2.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不含涉密档案),查档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查档人姓名、身份以及查档目的、范围)和有效证件,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涉及本人的民生档案,需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经本馆同意方可查阅。
4.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六)申请材料及数量
相应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本馆审查同意后方可利用本馆档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查阅本馆已开放档案、现行文件: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2.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
①持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查档人姓名、身份以及查档目的、范围(原件1份,纸质,加盖单位公章);
②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纸质复印件1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查阅本馆未开放涉及本人的民生档案:
情况一、公民查阅本人的民生档案:
①公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情况二、公民本人无法来馆查阅档案,可委托他人代查:
①公民本人的委托书,并签名按手印(纸质1份);
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③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4.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
①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纸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七)阅览、摘抄或复印档案
本馆工作人员对查档者身份及提供材料验证合格后,提供档案的阅览、摘抄或复印等服务。
(八)查档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
河东区档案馆征集管理科负责对查档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咨询电话:0539-8388802;0539-8388803。
三、办理流程
(一)咨询
河东区档案馆征集管理科负责对查档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二)审查申请材料
本馆工作人员按照办理条件审查查档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填写查档登记表
查档人认真填写查档登记表,查阅的档案资料需保密的,查档人签署保密承诺。
(四)检索调档
本馆工作人员根据查档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检索调档。
(五)阅览、摘抄、复印档案
根据查档人的需要,提供阅览、摘抄或复印等服务。
(六)还档
本馆工作人员与查档人当面交点,归还档案资料。
四、投诉举报
河东区档案馆办公室负责受理投诉举报事项。
投诉举报电话:0539-8384331。
五、材料模板(仅供参考)
(一)介绍信模板
介 绍 信
区档案馆:
今介绍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号:*********),前往你处查阅(需要查阅什么档案),用于(写明利用档案的目的)。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主要写明白让谁来查档案,查什么档案,用于干什么。)
(二)委托书模板
委 托 书
区档案馆:
本人***(身份证号:*********),因(原因)需查阅.(需要查阅什么档案),因个人原因无法到你处,现委托***(身份证号:*********)前往办理。
特此说明。
***(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主要写明白让谁来代查档案,查什么档案,用于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