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6/2026-0000021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卫生健康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现发布河东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096719,电子邮箱:hdqwshjhsy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河东区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区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坚持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服务效能为导向,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64条,按季度公开全区水质卫生监测结果,发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抽检查信息38批次、消毒产品抽检查信息5次。按季度公开全区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发布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类监督检查结果4次、医疗卫生类行政处罚名单4次。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集中公开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6件。公开行政法规7件、政府规章4件。内容涵盖机构职能、工作概况、部门会议、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公共卫生服务、医疗监管、健康科普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动态、会议及设计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办理并答复申请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数量较上年减少5件。主要涉及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公开、医疗数据查询等内容。结转上年度办理0件,办理完成3件(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结转到2026年继续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我局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二是制定《河东区卫健局2025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三是完成对现行有效卫生健康领域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梳理和动态更新,提升了信息管理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行和管理,维护微信留言及回复功能,及时解答有效解决。优化平台预约、咨询模板,构建基层医疗机构数据共享平台,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持续优化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政务公开主阵地,完善卫生健康模块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的便捷性。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河东卫健”服务号、“健康河东”订阅号注重内容原创与政策解读,提升互动服务功能。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公开模式,利用公示栏、宣传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渠道延伸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对平台和信息日常维护并投入经费予以保障。健全社会评议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公开意识。对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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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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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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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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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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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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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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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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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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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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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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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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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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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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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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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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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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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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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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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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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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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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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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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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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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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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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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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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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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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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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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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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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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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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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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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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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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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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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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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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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些认识不足,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不够,存在被动心理。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入,目前公开的信息多以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为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未能完全满足不同群体的理解需求。三是公开平台建设和互动性不足。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信息分类、检索功能有待优化,用户体验需改善。政策发布用公众咨询、诉求回应之间的联动不够紧密,线上互动渠道的活跃度和有效性有待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与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强化法治观念和公开意识,明确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解读、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提升解读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可读性。三是围绕健康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监管、职业健康、人口发展等社会关切领域,指定并动态更新重点信息公开清单。加强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疫苗接种、健康防护提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信息查询,以及医疗服务质量、公立医院绩效结果等信息,定期公布法定传染病概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情况,以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部门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围绕“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职业健康保护、托育服务发展等热点,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及时回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提升传播引导实效。在文字解读基础上,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动漫视频、专家访谈、在线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公开规范运行。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全员的公开意识和实操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把你制度,确保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办结率100%。无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文件,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zt/jytazt.htm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的基础上,五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路径、新方法,力求提升公开的深度、温度和效能。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针对公众关心的健康政策,邀请业务骨干、行业专家,制作系列短视频等提供直观、生动的政策辅导。而是深化数据开放与应用。在依法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稳步开放部分脱敏、汇总后的卫生健康统计数据。三是拓展互动参与渠道。在官网、政务新媒体平台建立互动板块,定期手机公众意见建议,组织相关科室线上集中回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走进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急救中心等机构,实地了解工作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对标上级最新要求,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在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功能、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制度保障上下功夫,以更加透明、高效、辩解的政务公开服务,助力平安河东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