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5-0000015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邮编:276034;电话:0539-8382015,电子邮箱:tcxzf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东区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为实施“品质河东”发展战略,加快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助落实、以公开惠民生、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优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986条,其中,政府常务会信息和全体会议信息共20期,更新人事信息6次,并按要求及时公开2024年河东区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做好政策解读。在做好政策文件的文本解读,多元化解读同时,提高解读质量,聚焦义务教育招生、行政应诉、低效用地再开发、高效办成一件事等热点话题,邀请4位部门负责同志做客“政策有话说”栏目向公众解读政策,2024年发布政策文件11件,配备相关解读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常用、善用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法律咨询等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答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规范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提升办理质量。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受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3件,本机关不掌握信息22件,其他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申请数量比去年同比上升27.27%,申请内容主要围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对发现的内容表述不准确和文字错漏情况,及时完成整改,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梳理并编制《2024年河东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事项的公开依据、时限、主体等,保证信息发布及时性,有效性。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工作,全年新增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并及时做好清理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建设服务水平,健全检查、监管、测评等机制,每季度开展检查并下发工作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严重错敏字、个人信息泄露、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成立全区政务新媒体运营评估小组,邀请上级主管单位、专业融媒体人员和第三方运营团队等担任评估专家,每季度从内容建设、更新频率、群众评价、网站协同等方面对全区政务新媒账号进行综合测评,凡是评估成绩落后或整改提升不到位的,一律严格关停注销。2024年已整改提升6个、注销关停9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并给予经费保障。突出基层减负导向,探索改变督导检查传统方式,创新“政务公开体验官”制度,选聘“政务公开体验官”14名,深度参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线下公开体验区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让政务公开质效提升更具有针对性,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坚持“季度通报+年度评估”制度,与第三方合作开展季度独立评估,发布网站监测报告。组织全区开展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专题培训3次,提升培训实效和公开队伍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4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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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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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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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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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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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4 |
0 |
0 |
0 |
0 |
4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3 |
0 |
0 |
0 |
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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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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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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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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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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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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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36 |
3 |
0 |
0 |
0 |
0 |
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1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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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河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质效有待提升。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稳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各部门担起责任,用接地气、有温度的语言,以文字解读为基础,以“政策有话说”栏目为平台,加强动漫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邀请媒体记者、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等人员从第三方角度对政策进行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提升政策知晓度。
二是高标准打造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部分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评估检查,积极发挥“政务公开体验官”监督作用,让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上创新创优,持续擦亮河东特色公开名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印发工作要点,明确单位任务分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发《2024年临沂市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精准公开、深化决策公开、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及时更新发布招商信息,重点宣传推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及相关措施,围绕河东商城转型升级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00余条,助推高水平开放;强化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提升专题专栏,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网站服务;高标准打造公共企事业单位线上建设标准,实现集工作推进,政策法规,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等为一体的平台,分别供水、供气、供热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主体等内容,线下协助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区,配备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机制、设备配备、资料配备等,为人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政策公开落地见效。准确把握政策解读工作重点,充分收集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12345•河东首发”等渠道反映的企业群众诉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二次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充分发挥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宣传阵地优势,利用服务窗口、大屏幕、易拉宝等展示政策;向企业群众发放各类明白纸、惠企政策材料;开展“政策有话说”访谈活动,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区政府办公室承办人大代表政协提案0件。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河东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专业评估提质效,实化运维强监管
制定出台《河东区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办法》,从管理责任、运营维护、功能建设、督查考核等方面入手,明确16条具体硬核措施,全面构建政务新媒体“专人专班、专职专岗、专责专业”的规范管理模式。成立全区政务新媒体运营评估小组,邀请上级主管单位、专业融媒体人员和第三方运营团队等担任评估专家。每季度从内容建设、更新频率、群众评价、网站协同等方面对全区政务新媒账号进行综合测评。对于评估成绩领先的,列入政务新媒体运维“白名单”;对于评估成绩位居中等的,给予1-3个月整改提升期;对于确属运维能力差、用户关注度低和整改提升后仍不到位的,坚决去“弱”存“强”,及时进行关停注销。
二是创新组建“体验官”,群众视角“看公开”
突出基层减负导向,探索改变督导检查传统方式,创新“政务公开体验官”制度,深度参与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让政务公开质效提升更具有针对性,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公开体验官”实施方案》,以网上招募为主、单位推荐为辅的方式,公开选聘首批“体验官”14名。深度参与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开放日、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等活动,根据亲身体验感受,反馈工作意见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与相关单位同商议诊断问题短板,通过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强整改,形成全程跟踪闭环工作体系,今年以来,累计提出建议67条。
三是聚焦群众“需求侧”,优化公开解民需
梳理群众关注度高、咨询较多的政策文件,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通过视频、动漫等形式,精准进行政策二次解读。同时,用好区长信箱、依申请公开等途径,定期梳理高频咨询事项,建立“高频事项大解答”专栏,及时更新推送,确保群众关注事项有效转为主动公开内容。开展政策服务可视化直播。依托企业服务中心持续开展2024年“政务助企云直播”活动,聚焦企业群众需求,选取本部门最新政策措施,制定年度惠企政策服务可视化直播计划,业务骨干在线解读宣讲惠企便民政策,解答企业群众咨询。截至目前,共开展政策服务可视化直播57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