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5-0000013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88226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信息、财政财务信息、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对行政许可、备案登记等各类事项的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与公开,确保企业和群众能够便捷获取;协调全区涉企部门每周开展至少2次惠企政策直播解读,并实时更新“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法规解读内容,解读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可读性与理解性,帮助企业应兑尽兑,助力政策落地落实。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持续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理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2024年全年收到13条依申请公开申请,与去年同比增加62.5%。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做到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防止信息内容出现错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之前多遍校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全面、客观、准确。同时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二是研究编制《2024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分解,并定期对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校验,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有效维护。三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对决定废止、修改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完成时限,按法定程序推进实施。
(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微信公众号、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行政审批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阅解。2024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221条,快手短视频162条。针对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政策,组织业务骨干通过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云课堂、云视频等进行详细解读。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信息查询机等设备,滚动播放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群众可以随时查询办事信息、体验相关政策文件、了解办理流程。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条例》和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相关要求,11月份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服务水平。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7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5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有待丰富、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力量较为薄弱,业务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
下一步,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扩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政务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政务公开宣传品,在综合服务台、各窗口摆放服务指南、业务手册等政务公开资料。建立知识库,提高云客服电话接听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宣讲政策、解答问题的能力。建立节假日预约服务机制,公开预约服务电话。完善帮带办机制,公开帮办代办服务事项。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在线访谈、一图解读、案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审批改革等最新最快的简讯及时发布,宣传内容更贴近群众需求。利用云课堂、云视频、微信公众号,提供视频版服务指南、政策宣传解讲,以场景演示、主持讲解、图文展示的方式做好高频事项政策解读,布设在自助服务一体机及公共场所宣传栏进行轮播展示,最大限度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中了解政策、熟知程序,实现政务服务的好办、易办。
(三)本年度建议 、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要求,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未收到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内容涉及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现已办结并答复,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办理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满意率100%。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聚焦公开方式,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信息。充分发挥“沂i企”平台“政务公开功能。围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持续深化“沂i企”平台推广应用,常态化梳理“沂i企”平台政策录入情况。目前,在“沂i企”平台上传发布惠企政策106项,免申即享政策364项,开展惠企政策直播51场,全区55家产值过亿企业已全部登录使用“沂i企”,打造了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网汇聚、一站办理”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政策服务和增值服务政务公开平台。着眼公开渠道,同步公开审批过程结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标准,布置“政务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体验区域”,全面梳理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流程图,以二维码形式公开惠企政策文件106个,依申请事项82个,免申即享事项364个,办事群众只需手机扫一扫,即可知晓办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实现了“零跑腿”即可知晓。在专区集中相关政策文件等音像视频资料,标准化、便民化打造多功能政务公开专区,得到企业群众广泛认可和好评。锚定公开监督,完善公开评价机制。积极组织参与政府开放日,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群众代表到中心参观,介绍改革成果,全面及时了解企业群众的感受和诉求。搭建“企业会客厅”,每月分专题、分领域开展民营企业进大厅政企互动活动,每月通过电话回访、入企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主动靠前,提供审批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出实招解难题、协调解决诉求问题,把话语权交给办事群众,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