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5-0000226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
《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预算评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持人: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为方便广大网友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请您介绍下《方案》出台的背景。
李振江:2021年,河东区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投资效益、防范财政风险,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临东政办发〔2021〕24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随着政府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项目管理复杂性日益增加,为进一步强化区级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规范财经运行秩序,优化财政资金资源配置,充分释放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山东省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东区实际,出台了《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主持人:请介绍《方案》适用范围与定义
李振江: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的项目。具体范围包括: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支出项目;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建设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政府安排的其他建设项目。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目的
李振江:为了改善民生、完善公服配套设施,政府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增加投资额度,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质效和投资管控的科学性就显得尤为重要。高质量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能有效降低政府投资风险、避免盲目投资,为领导作出正确、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主持人:请对《方案》核心内容进行解读
李振江:《办法》旨在规范河东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评审范围涵盖财政性资金等投资的60万元(含)以上建设项目,4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全过程或单项评审。规定了评审依据、程序、时限及各相关方职责,强调先评审后招标、工程变更需审批。评审报告作为预算安排、资金拨付等依据,对不配合评审或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明确了惩戒措施。
主持人:请您对《方案》较上级政策或以往不同进行说明
李振江:1.明确范围,集中资源。依据节约高效原则规定:服务类项目、安装不受主体结构施工限制且可独立开展采购的货物类项目、以及以财政性资金补助企业但不形成政府固定资产的项目,均不纳入评审范围,从而将评审资源集中于关键项目。
2.突出重点,分类评审。调整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方式:60万元(含)-400万元:仅评审预算和结算,过程跟踪由建设单位负责。大于400万元(含):实行预算、过程跟踪、结算的“全过程评审”或预算/结算单项评审。
3.规范流程,提升质量。预算评审出具初审报告的时限,根据投资额大小,从原来的5、8、10、15个工作日延长至8、10、15、20个工作日,并补充时限计算说明,确保评审工作有充足时间以保障质量,减少因时间仓促而导致的疏漏。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方案》的亮点与实践意义
李振江:《办法》的出台,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举措,更是为河东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专业化评审过滤超标准、超概算、不合理的投资内容,倒逼项目单位优化设计方案、细化成本测算,确保财政资金投向民生刚需、产业升级等核心领域,杜绝资金浪费。
解读单位:河东区财政局
解读人:李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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