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033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鲁商字〔2020〕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开展“2022年河东消费季”消费券惠民活动,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活动主题
扩内需、促消费、保民生、稳运行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2022年1月28日至2月18日,在河东区内的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
(三)参与企业
根据区统计局提供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名单,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由企业向所在地镇街、经开区报名。
三、活动方式
(一)投放计划
2022年1月28日至2月18日。每周五上午10点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消费者发放惠民消费券,共投放4轮,每轮消费券自发放当日起7日内有效。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消费券过期不补发。
(二)领取方式
1.“云闪付”。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定位临沂市,点击“奖励中心”;第二步: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去领取”;第三步: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第四步:领取成功。
2.线下扫码。消费者在活动商家门店,扫描活动海报的二维码,进入“云闪付”领取。
(三)领取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批)可领取100元、50元、30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
2.每笔消费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用户在临沂市河东区境内注册的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4.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四、保障实施
1.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全程提供活动舆论支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2.区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牵头组织,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对活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
3.区财政局负责消费券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商家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查处商家变相加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套现、作弊、虚假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全区城区户外彩色大屏全天候全时段宣传播放消费券发放的社会意义及活动规则,确保户外宣传收到实效。
6.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负责推动收单机构优化提升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及时处理支付领域咨询、投诉、举报。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公安、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单位,督导参与企业落实经营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及安全保障措施。
8.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做好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9.区统计局负责提供我区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住宿等企业名单。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国富
咨询电话:0539-8386888
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