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强化监管切实规范建设项目动用砂石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5〕55号)等相关规定,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组对《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该方案已通过专家组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形式向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9-8081512。
附件:1.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专家组审查意见
2.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审查专家组名单
3.《日兰高速大庄枢纽至竹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