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在执法检查中,依法查获一辆非法捕捞使用的车辆,经多方查找无法确定权利人。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涉案车辆领取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案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为隆鑫牌电动三轮车,系在滨河公园附近沂河水域非法捕捞人员于2026年4月3日凌晨现场逃逸时遗弃。
二、领取要求
请该车辆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证明,前往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河东区东兴路1555号)办理领取手续。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三、逾期处理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进行处理。
公告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539-2932270
特此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