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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东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临沂市河东区石拉渊灌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拟向河东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