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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东办发〔2021〕1号)文件,临沂市河东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向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