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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局部大暴雨!刚刚,河东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2日 来源:河东首发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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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河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

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的

通知

区城市防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临沂市气象台7月12日6时继续发布全市台风黄色预警和暴雨黄色预警:预计12日下午台风“巴威”外围云系开始影响我市,14日影响基本结束。台风影响期间我市阴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强降水主要集中在13日。同时风力逐渐增大,12日白天到13日全市平均风力5~6级阵风8~10级。

根据《临沂市河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鉴于台风不可预见性、极端性和致灾性强,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于7月12日9时30分启动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影响,盯紧守牢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和城乡易涝点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提前预置充足物资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河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2日

附件

区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

一、响应行动

1.区防指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区防指有关成员和专家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发出防御工作通知,作出工作部署。指挥长掌握相关情况,到区防指指挥中心指挥防御及抢险救灾。

2.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值守,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汛情通报。

3.区防指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指导镇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4.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区防指。

5.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防御措施的落实检查;组织行业相关抢险队伍做好险情等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统计、核实并报送行业受灾情况。

6.水文、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水务、河道等部门强化水情监测预报和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防洪抗旱工程调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指导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应急、水务、河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等。

7.根据险情灾情需要和地方请求,应急、消防救援部门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救助受灾群众,协调武装部参与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等应急处置工作。

8.电力、通信、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发改、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气、防汛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应急保障工作。

9.视情请求市防指在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援。

10.各有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在岗在位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等工作。各级各主管部门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抗旱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前研判分析,及时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等措施,按职责分工组织督促实施。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指导有关方面加强巡查值守。重要堤段、重点工程要加密巡查,出现险情及时抢护,提前向下游和左右岸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相关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二、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防指工作要求、指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防汛抗旱工作合力。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防汛抗旱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防汛工作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防汛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组织指导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宣传报道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播报预警响应等信息,宣传防汛预防、避险知识等。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基干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和救援群众。

区水务局: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按职责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发布水情旱情及洪水预报;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置和水毁修复,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协同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调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洪涝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城防办日常工作。负责城市防汛防台风的组织、调度及协调工作;负责直管排水设施清疏维护,保障泵站、闸坝等设施安全运行;负责凤凰大街、李公河西支2处铁路涵洞雨水泵站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直管立交下穿、铁路涵洞的巡查、排涝、抢险;查处破坏防汛排涝设施等行为;督导清理市政道路上的垃圾杂物,防止堵塞管道和井篦;协调户外广告、电子屏等发布防汛预警信息和安全避险知识;督导产权单位对户外广告牌等高空悬挂物进行加固。负责本系统防汛任务分解落实、防汛队伍组建及系统内各单位防汛排涝工作。

河东河道管理局:负责直管河道防汛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直管河道的防洪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直管工程的防洪预案;负责直管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调度运用。

城区水文中心: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洪水预报及实测信息,按职责发布水情及洪水预报。

区教体局:负责教育系统防汛工作,指导监督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并落实抢修加固措施,提前组织受威胁区、危险区师生转移并妥善安置;负责学校临时疏散点的筹备安置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防汛安全,做好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台风工作;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城市建成区应急供水工程实施;督促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机构做好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汛期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屋安全督查工作;指导汛期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安全鉴定、修复;组织指导供气、供水等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运行。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镇街做好农业抗旱和农田排涝工作;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监督管理渔政和渔业安全生产,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避风工作,组织水产抗灾和恢复工作;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和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监督农业植物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调用农业机械参加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因水旱灾害等造成的农业灾情信息。

区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保障防汛抢险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负责督导商场、超市等做好防汛工作,加强对地下商场、地下超市等防倒灌和人员疏散预案措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防汛任务分解落实、防汛队伍组建及系统内各单位防汛排涝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监督各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做好汛期安全防范、转移避险、应急处置等工作。

河东区公路中心: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河东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承担防汛工作的交通运输保障,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保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所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抢修等,维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及时调配运力,妥善疏导滞留旅客;协调有关单位落实防汛物资及紧急避险人员运输车辆的储备、调集和运输工作,保障防汛指挥车辆、抢险救灾车辆道路畅通;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发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汛期宣传报道,及时播发雨情、汛情和重要预警信息,做好防汛防台风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区发改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转报;统筹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承担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

区工信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等生产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安全度汛。

区民政局:组织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和人员防汛安全工作。协助灾后救助及救灾捐赠。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防汛抗旱相关资金保障工作,会同防汛抗旱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负责组织指导区属有关国有企业参与防汛救灾。

区人社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配合做好对抗洪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报表扬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救援;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支援受灾地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指导汛期和防汛抢险、人员安置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等市场秩序稳定。

河东公安分局、河东交管大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做好防汛抢险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汛期城市交通疏导和管控,对受灾区域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本系统防汛任务分解落实、防汛队伍组建及系统内各单位防汛排涝工作。

河东区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和救援群众。

河东供电中心: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组织做好区防指、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电力保障,做好防汛抢险、排涝、抗旱、台风防御、救灾的电力供应,加强防汛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应急电力供应。

区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督促指导各通信企业建立完善专家组、应急保通队伍和应急抢修队伍,并组织有关通信企业在事发现场成立通信保障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与市通信发展办对接,及时收集汇总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上报。

来源:河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作者:谭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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