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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因此,职工在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受伤的,属于工作原因,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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