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8/2026-0000050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财政局 | ||
2025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夯实财政法治工作基础,着力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全年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区财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科室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依法开展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抓落实,更好地从制度机制上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的重大政治任务,亲自安排部署学法、执法、普法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带头领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核心内容。积极参加每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讲解以案普法案例。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研讨2次,重点围绕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问题开展研讨交流,阐述心得体会,切实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三)增强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为进一步增强区财政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制定河东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主题党日学习和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和省财政厅网络专题培训班等网上平台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组织法治审核职责科室的工作人员参加区行政执法监督局召集的由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于5月15日至17日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项培训班”的视频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河东区府院联动推进会议暨规范行政执法培训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试。组织科室工作人员收看线上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提高科室工作人员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财政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按法规、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理各项财政工作。
(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为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从资金上较好地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清理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和文件,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中体现服务,将行政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将调解融入行政执法过程,提高企业维权和行政执法效率,实现服务“零差错、零积压、零推诿、零距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通过梳理现行有效的5个规范性文件,对2025年已到期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修订。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动态调整财政系统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工作同财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完成,实现财政工作的公正执法、统一执法和规范执法有机统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和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山东恒正源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和具有公职律师资格的1名职工为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局重大事项决策和为涉法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财政部门不罚与轻罚事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财政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区红十字会和区农发集团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随机抽取临沂市鸿鑫达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临沂明账财税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和临沂永城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日常检查,联合区住建局对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财政票据使用监管实现了网络随时审核。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河东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指导。组织开展全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检查,制定出台《涉企第三方购买服务及代理机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共完成集中整治“小切口”问题1个,行业主管涉企第三方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河东区财政局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排查2024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每月23日前通过“鲁执法”平台填报专项行动数据,并配合区司法局做好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积极引导执法科室对代理记账机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进行分类监管、动态监管、精准监管。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业务科室利用部门单位和乡镇办理业务的时机,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等财政法规知识的普法宣传。在法治宣传上创新方式,将法治宣传与党建双报道活动相结合,在“宪法宣传周”到双报道社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主题活动,增强社区党员和广大居民的法治意识。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
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通过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财政局县区业务专栏网页主动公开信息全年累计1862条。全面推进了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非税收入目录调整等信息公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规范答复。办理政协提案1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深度不够。随着财税体制和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财政干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当前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全面系统学习,理解还不深入,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带头依法履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涉法涉诉力量相对薄弱。一方面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缺少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财政执法队伍不强,实践经验不足,执法能力偏弱,专业化程度不高,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上有短板,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不充分,远远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相关业务科室参与案件人员的法律知识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理案件质量。
(三)法治政府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仍需加强。当前工作中,宣传内容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与财政业务结合不够紧密,对重点法规的解读多停留在条文层面,缺乏结合工作实际、典型案例的深度阐释,导致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同时,宣传覆盖范围有限,对基层一线、关键岗位人员的精准推送和系统培训不够充分,部分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仍存在模糊和偏差,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此外,宣传方式仍以传统媒介为主,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深入、互动性不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未能充分发挥,整体法治氛围的营造仍有提升空间。
(四)财政业务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融合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我局虽然建立了一系列财政管理制度,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分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在涉及财政业务的法务能力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对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理解不够深入,尤其是对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理解与钻研,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的督查与指导,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首要责任。二是压实工作职责。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结合财政职能积极统筹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融入财政日常业务全过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解纷、依法化解矛盾的法治思维,积极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法治机构,筑牢涉法涉诉工作基础。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引进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在法律层面审核把关的作用,利用外力,为财政管理保驾护航,确保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零风险。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全局财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计划,明确规定每个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时间,应该达到的具体要求,并经过统一的培训考试。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提高财政干部的执法水平,规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三)探索法治宣传新路径。立足财政工作特点和干部实际需要,不断充实法治宣传内涵,侧重选取与财政业务紧密关联的法律法规及典型实例进行细致讲解与推广,增强宣传的精准度和实用性。同步创新宣传手段,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载体,创作推出形式活泼、内容生动的法治宣传产品,提升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拓展宣传覆盖范围与社会影响,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四)深化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机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在日常业务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意识,把法治要求融入财政管理、服务、保障各方面各环节,实现业务开展与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谋划、一体化推进、一体化落实。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财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