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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河东新材料产业园区的批复
文号: 临东政发〔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08
发布日期: 2019-01-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东政发〔2019〕1号


临空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设立河东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区政府同意设立河东新材料产业园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材料产业园区四至范围

南至军部街、北至四干渠、东至顺兴路、西至206国道东侧四干渠,面积约为1125亩。

二、新材料产业园区产业定位

以高端复合新材料、新型绿色节能建筑材料、新型功能纺织材料为主,以及符合新材料发展方向的其他项目。

三、其他事项

新材料产业园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等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力打造成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此复。


河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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